2016年11月30日01:47 上海证券报

  原标题: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54(A股) 900942(B股)股票简称:黄山旅游(A股)黄山B股(B股) 编号:2016-052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其所涉及的合作需另行签订具体的合作协议。

  2、因关于本协议的具体合作协议尚未签订,因此本协议对于公司当期及未来业绩的影响尚不确定。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协议签署情况

  为顺利推进本合作项目,本着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近日公司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信托”)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目前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汇川

  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办公12、13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200095

  成立日期:1984年11月19日

  经营范围:本外币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 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 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并购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 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 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 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平安信托的股东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糖业烟酒 (集团)有限公司。

  本协议对方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一)合作原则

  1、甲乙双方在遵守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及相关行业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构建全面业务合作关系,遵守“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守信、长期合作”的原则。

  2、甲乙双方愿意将对方视为自己的重要业务合作伙伴。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与对方开展合作,加强交流与协作。

  3、双方在本框架协议下,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根据本协议条款所指的合作范围,由甲方与乙方协商洽谈,全面推进业务合作的深入发展。

  (二)合作范围

  乙方同意为甲方制定融资服务方案,可通过设立金融产品方式以募集资金为甲方提供融资或通过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等方式)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为甲方提供融资。

  1、甲方同意向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支付融资成本,并全力配合乙方为本合作项目所开展的调查和推进工作。甲方保证为乙方的融资服务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并向乙方提供有关融资服务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其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本协议项下合作能否最终实现取决于甲乙双方就本合作项目所需的一切内部或外部审批、批准或授权,在获得上述审批、批准或授权后双方将另行签署正式法律文件,本合作项目的具体条款和条件将由双方就具体项目进行协商并最终以双方实际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

  3、如乙方内部审批机构同意具体融资方案且完成主管部门的备案后,乙方应尽力发起设立金融产品或以其他方式为甲方提供融资,融资规模以实际规模为准。

  4、其他业务合作

  乙方积极地参与和配合甲方的定增工作,为甲方提供稳定、长期、战略性的资金和资源支持;

  乙方为甲方提供更多的合作项目资源,有效帮助甲方提供开发合作资源和项目退出的通道资源;

  乙方结合自身优良的投资经验、投资理念、投资资源和合作资源,灵活地参与甲方发起的并购基金,或者甲乙双方可以共同发起并购基金;

  甲乙双方及资源方均可作为合作项目或者基金项目的退出平台,实现退出渠道的多样化;

  乙方帮助甲方提供资产优化,为甲方在发展和产业升级、项目开发和资本运作时,提供坚实的资金支持;

  乙方在甲方发展和产业升级、项目开发和资本运作中,为甲方提供坚实的资金支持。

  (三)其他事项

  1、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即取得对本合作项目的优先合作权,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选择与乙方进行合作。

  2、双方在本协议框架下,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会晤的方式,沟通情况,酝酿具体合作项目。

  3、双方应对合作中了解的商业秘密以及非公开信息予以保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金融产品业务开展所需要的披露或行政、司法、监管机关等有权机关依法要求所作的披露之外,不得擅自泄露。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双方将作为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业务合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框架约定,该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合同。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11月30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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