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5日01:16 上海证券报

  原标题: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54(A股)股票简称:黄山旅游(A股)编号:2016-051

  900942(B股)黄山B股(B股)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协议仅为合作框架协议,关于本协议的具体合作方式和合作内容有待于本协议的签署方另行商议和约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2、因关于本协议的具体合作协议尚未签订,因此本协议对于公司当期及未来业绩的影响,尚需依据公司对交易标的的审计和评估结果以及具体交易结果确定。

  一、合作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框架协议签署情况

  为顺应公司发展战略,加快优质旅游资源的整合,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2016年11月24日,公司与喀什中坤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坤旅游”)、喀什玉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合物业”)及黄山京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黟公司”)在黄山市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就京黟公司运营或拥有的宏村景区、南屏景区、奇墅中坤国际大酒店、中城山庄和宏村阿菊等项目(以下合称“宏村项目”)开展合作。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目前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1、喀什中坤旅游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吐曼路6号(恰瓦格街道办事处旁)

  法定代表人:赵迪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101754585172X

  经营范围:旅游景点经营服务、旅游工艺美术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8日

  中坤旅游目前持有京黟公司86.4%的股权,中坤旅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 喀什玉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吐曼路6号(恰瓦格街道办事处旁)

  法定代表人:赵迪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101686468141J

  经营范围:物业服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9年4月2日

  玉合物业目前持有京黟公司13.6%的股权,玉合物业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黄山京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黄山市黟县县城东岳山

  法定代表人:胡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0231517435819

  经营范围:旅游业、旅游景点开发经营,旅游产品开发生产销售,旅游文物保护,住宿、餐饮、娱乐、健身、桑拿、汽车出租服务,副食品、日用百货、卷烟、旅游工艺品零售,歌舞杂技、特技表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1997年9月26日

  京黟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喀什中坤旅游有限公司

  丙方:喀什玉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丁方:黄山京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甲方、乙方、丙方及丁方合称“各方”)

  (一)合作原则及目标

  各方基于对未来旅游发展趋势、发展前景的共同认识,本着平等共赢的原则开展合作。通过本次合作,各方拟借助乙方、丙方及丁方的古村落旅游品牌和管理经验,结合甲方作为上市公司的资金和资源优势,共同打造新的旅游平台,促进宏村项目的进一步发展,吸引更多的旅游资源和金融资源,从而为各方取得互利共赢。

  (二)合作形式

  各方同意积极推进和落实如下合作事宜(“股权合作”):

  1、乙方、丙方及丁方均同意引入甲方作为丁方的股东,股权合作的具体方式和内容由各方依照市场化原则再行协商确定。

  2、股权合作的宏村项目范围为丁方运营或拥有的宏村景区、南屏景区、奇墅中坤国际大酒店、中城山庄和宏村阿菊等项目。

  3、甲方协助丁方引入其他旅游行业战略和资源合作方的少数股权投资,积极促成旅游行业资源的整合及协同发展。

  4、股权合作后,甲方协助丁方按照现代企业治理模式进行规范化运营管理。

  5、后续根据丁方的发展情况,各方共同制定丁方的发展计划,共同发挥各自优势和资源,推动宏村项目的发展。

  (三)其他事项

  1、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尽快协商组建工作小组,具体落实股权合作事宜的推进,并建立工作磋商机制。

  2、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将尽快委派相关中介机构进驻丁方开展法律、财务及业务等方面的尽职调查,以充分及全面了解丁方的业务、资产及运营等方面的情况。

  3、各方本着市场化原则,根据尽职调查的结果,就股权合作事宜的细节及相关股权合作协议的条款与条件进行友好及诚意磋商,尽快达成具体合作协议。

  4、各方在股权合作过程中应按项目要求向对方提供相应的详细资料,对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履行保密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宏村项目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徽州古村落的代表,是徽文化的世界级旅游名片。本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走下山、走出去”的外延扩张战略,有助于推进优质旅游资源整合、旅游产品升级、旅游品牌提升及核心竞争力强化,并对推动黄山市“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落实“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因关于本协议的具体合作协议尚未签订,因此本协议对于公司当期及未来业绩的影响,尚需依据公司对交易标的的审计和评估结果以及具体交易结果确定。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约定,仅代表各方交易意愿,不构成各方之间就股权合作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并且,本协议所涉及的股权合作事宜包括合作方式、合作项目、合作计划和合作时间表等各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将由各方另行协商约定并签署具体合作协议,且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后续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与中坤旅游、玉合物业及京黟公司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25 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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