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03日14:44 《法人》

  原标题:支付结算监管趋严

  当下电信诈骗的数量之多、范围之广,其根源就在于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严重。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系统已经成为造成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重灾区

  文《法人》记者 李立娟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加强支付账户管理,防范电信网络犯罪。

  《通知》要求,自12月1日起,个人通过自动柜员机转账的,在发卡行受理后24小时内,可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与此同时,同一人在同一银行只能开一个I类户,并且同行异地存取现及转账免收手续费。

  央行发布支付结算环节的管理新规,被认为与近期引发舆论强烈关注的多起电信诈骗案有关。先是包括徐玉玉案在内的两起大学生遭遇电信诈骗而身亡事件,后又曝出一位清华教授被骗1760万元。接连几起重大电信诈骗案,再一次推向了舆论的制高点。

  相关监管部门随即推出多项举措,力图进一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给相关受害人以挽回损失的空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央行、银监会六部门联合发布《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9月30日,央行发布本次《通知》;10月20日,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在第五届中国支付清算论坛上再次释放了支付监管机构将对市场乱象保持高压态势的信号。范一飞强调,“在一段时期内,安全是矛盾的主要方面,需要集中力量提升安全水平,着力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央行新规应对电信诈骗

  与银行柜面渠道相比,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支付机构网站等非柜面渠道由于不能面对面接触操作人,难以确认账户的实际操作人是否为账户的持有人。

  就电信网络诈骗多发的原因,中研普华研究员李奔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些电信网络诈骗往往具有手段繁多、紧抓被害人心理弱点的特征。而犯罪嫌疑人抓住被害人的心理弱点有针对性地实施诈骗,常见的是“贪图便宜”心理。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成本低,非法获利高。涉网诈骗犯罪案件单起涉案数额往往少则千元,多则数十万,给被害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此外,一般的电信网络诈骗行为隐蔽性强,侦破难度大。而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导致客观证据缺失,且远程的、非接触性的、跨区域的作案方式,使公安机关无法使用传统侦查手段锁定犯罪分子,案件侦破难度加大。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麻策律师亦认为,目前电信网络诈骗行为之所以层出不穷,亦有支付市场发展不完善以及个人消费习惯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第三方支付市场发展不过短短数年,但规模却急剧扩张。在技术层面更多以商业推广为主,在某些情况下支付安全可能被置于第二位考虑的因素,而将占领市场份额置于第一位来考虑。

  而个人消费习惯方面,麻策认为,我国的消费者普遍还未养成好的消费习惯,尤其对于个人网络交易安全方面的意识不强。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对短信、App、Wifi的安全意识均有待加强。现有案例显示,在很多情况下,一些消费者在面临钓鱼网站时可能不加核实便进行登录以及转账。

  目前,市场上最主要的支付方式有网银支付、第三方支付、认证支付等,而国内支付行业安全水平参差不齐,导致风险事件层出不穷。在支付安全方面,部分支付机构非法留存并转卖用户交易信息,更是对用户信息、资金安全造成了巨大风险隐患。

  “此外,一些支付机构在与用户签约时未尽到对用户的重要信息告知义务,在用户发生风险事件时故意推诿、拖延,拒不赔付处理,也是支付市场上常见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李奔告诉《法人》记者。

  个人信息泄露是最大隐患

  李奔进一步强调,当下电信诈骗的数量之多、范围之广,其根源就在于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严重。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系统已经成为造成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重灾区,金融企业技术漏洞严重、信息收集之后的管理标准不够严格以及相关法律制度的监管盲区等多方面因素,都是导致当下电信诈骗泛滥的原因。

  目前,我国针对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法律比较完善,早在十几年前,全国人大就已经颁布了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近期网信办也有关于移动端的相关规制出台,以及针对电商的网络交易办法,这些规章都非常明确的规定,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必须遵循非常严格的原则性约定。

  但在规则背后,执行和打击的范围和效果却令人担忧。

  对于出卖个人信息的单位以及个人应该如何规制,李奔对《法人》记者说,在立法层面,尽管已有很多法律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内容,但我国至今仍没有一部统一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因此,进一步加强立法或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电信诈骗问题。对合法掌握个人信息的单位和工作人员特别是辅助人员,要制定严格的保密制度。对买卖个人信息和企业商业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要依法打击;对监守自盗的内部人员,要依法严惩;对泄露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麻策这对《法人》记者表示,央行发布的《通知》是在徐玉玉等案引发广泛关注的情况下,社会情绪整体比较消极时发布的,总体比较符合现下的趋势。银行业是一个较为基础的行业,对于交易对象的确定性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交易对象具有不确定性或者账户被滥用,对民众来说还是比较恐怖的。总体上来说,我个人还是比较认同这个规定的出台。”麻策说。

  提高防范意识是关键

  对于央行此次新规,也有一些质疑的声音。比如有观点认为,如此“一刀切”的规定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保护受害人财产方面有积极意义,但也可能给正常的转账行为带来影响。若因支付规定而导致交易失败、违约等后果的产生,或引发相关纠纷。

  李奔对此解释道,央行新规的出台,确实会对民众的正常生活带来一定影响,比如新规中“个人通过自动柜员机转账,发卡行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这一条。不过,在当前电信诈骗频发的现状下,新规的出台仍是非常有必要的。

  面对央行发布的针对支付环节预防网络诈骗的《通知》,一些支付平台也在采取相应措施应对和落实。微信公关在回应《法人》记者采访时即表示:“关于微信对网络诈骗的提醒以及相关的措施,我们的几个官方公众号(微信派、微信安全中心)都有定期推送文章,有助于消费者进行详细的了解,防止诈骗行为的发生。”

  针对如何防范网络诈骗的问题,麻策对《法人》记者建议道,现在的网络诈骗其实也就是线下诈骗的一种网络转换,本质上来说仍然是一个诈骗的犯罪构成,是有法可依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可能执法层面并没有完全跟上现行的法律规定,比如说当受害人遭遇网络诈骗案件去报案时,可能面临侦破难的问题。

  “现在的网络诈骗很可能不是个案而是潮水般的,所以在立案抑或是后面的侦查行为中,很可能面对全国范围的甚至是跨国界的诈骗行为,这对执法的要求来说是非常高的。”麻策表示,网络交易的举证方式与传统的举证方式也有很大区别,因此在执法层面上还应该加大投入,执法水平以及侦查技术等都有待提高。

  李奔最后则建议道:首先,个人应该提高防诈骗意识,如寄钱转账时要提高谨慎,浏览网站时要确认其真实性和安全性,不要轻信陌生电话和短信等;其次,金融系统应该制定更高的信息管理标准,防止监守自盗,确保居民个人信息安全;最后,国家要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行为。

责任编辑:周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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