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7日06:11 上海证券报

  原标题: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康宝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凌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楠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6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公告编号:2016-046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6年10月20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向公司各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10月26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康宝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要求,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同意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报出。

  相关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公告编号:2016-047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6日上午11:00,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0月20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董广军、监事段文岩、职工代表监事赵明强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广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要求,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同意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报出。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促使该公司进一步扩展业务的需要,且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公告编号:2016-048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子公司沈阳远大智能高科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高科”)出于生产经营以及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人民币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种类: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非金融性保函,限于投标、履约、预付款保函;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担保及有关借款审批手续,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或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智能高科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远大智能高科机器人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3月13日

  注册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9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法定代表人:康宝华

  经营范围: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智能机器人及相关自动化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安装调试、维修、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动化非标设备、自动化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2、智能高科的财务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0,267,286.33元、负债总额1,750,454.22元、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1,750,454.22元、净资产28,516,832.11元、营业收入2,444,444.57元、营业利润-1,506,951.22元。

  截止2016年9月30日,资产总额26,507,965.34元、负债总额1,046,977.34元、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1,046,977.34元、净资产25,460,987.82元、营业收入2,444,444.44元、营业利润-3,058,025.13元。

  与本公司关系;智能高科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智能高科

  担保额度:人民币500万元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促使该公司进一步扩展业务的需要,且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宜。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担保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6,500万元(含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5年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12.09%。

  截止本担保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公告编号:2016-044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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