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8月29日05:26 证券时报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不适用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受国内经济转型和国内外消费需求不振影响,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尤其是面对空调行业“去库存”的压力,公司管理层围绕总体经营目标,不断调整经营策略,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延伸产品品类,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持续推进精益生产,挖潜增效,夯实基础管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201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204.45万元,同比下降11.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06.48万元,同比下降16.89%;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02,877.09万元,同比增加16.52%;资产负债率31.09%,同比下降16.8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内,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52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68万股,并于 2016 年 4 月 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情况。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将宁波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东莞市朗迪格林特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朗迪电器有限公司、四川朗迪塑胶电器有限公司、武汉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河南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石家庄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绵阳朗迪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徽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宁波朗迪制冷部件有限公司、青岛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等11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5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8月26日下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高炎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主要亲属买卖公司股票事前报备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8.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 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6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6年8月26日下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百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监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监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监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 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8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宁波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朗迪”)。

  ●投资金额:19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为对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宁波朗迪增资,增资金额为1,9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宁波朗迪注册资本将增加至2,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将继续持有其 100%的股份。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 年 8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事项属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信息

  名称:宁波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余姚市朗霞街道镇中路82号

  法定代表人:杨增权

  注册资本:6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 5 月 10 日

  经营范围:叶轮机械、塑料制品、家用电器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增资标的财务状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宁波朗迪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48,524,776.86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7,082,786.59元 、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30,614,558.25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498,386.38元。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宁波朗迪进行增资有利于提高宁波朗迪的资金实力,增强其抗风险能力,有助于其更好的开展相关业务,更好地实施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报备文件

  朗迪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 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7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5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6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73元,共计募集资金27,776.64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776.6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3,188.6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102号)。

  (二)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6年半年度公司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0,649.10万元,募投项目新增投入867.78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516.88万元,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为11,671.76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未到期本金余额为9,000万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728.95万元(含存款利息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的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6年5月10日公司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6年6月30日,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执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根据项目建设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0,649.1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16】5015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2016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6年5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未到期的本金金额为9,000万元,详见公司公告2016-010、2016-01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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