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0证券简称:诺德股份公告编号:临2016-065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8月26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为钢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折价拍卖全资子公司北京世新泰德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了加快公司的产业转型,公司已于2015年12月22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拍卖全资子公司北京世新泰德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拍卖底价以经审计的2015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数51,288,539.72元确定。该次拍卖已于2016年2月17日在《解放日报》进行了公告,于3月31日流拍。后经2016年4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再次委托上海东方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世新泰德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进行折价拍卖,拍卖底价以经审计的2015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值46,737,003.54元确定,折价幅度不超过10%。该次拍卖已于2016年6月14日在《解放日报》进行了公告,于2016年6月22日流拍。
为了加快公司资产清理的速度,公司拟再次折价对子公司进行拍卖,折价幅度为在上次拍卖底价42,063,303.19元的基础上下调不超过20%,即本次拍卖底价不低于33,650,642.55元。
世新泰德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折价拍卖全资子公司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了加快公司的产业转型,公司已于2015年12月22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拍卖全资子公司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拍卖底价以经审计的2015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数74,380,462.46元确定。该次拍卖已于2016年2月17日在《解放日报》进行了公告,于3月31日流拍。后经2016年4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再次委托上海东方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进行折价拍卖,拍卖底价以经审计的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66,096,478.91元确定,折价幅度不超过10%。该次拍卖已于2016年6月14日在《解放日报》进行了公告,于2016年6月22日流拍。
为了加快公司资产清理的速度,公司拟再次折价对子公司进行拍卖,折价幅度为在上次拍卖底价59,486,831.02元的基础上下调不超过20%,即本次拍卖底价不低于47,589,464.82元。
湖州上辐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拍卖全资子公司松原市金海实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经营转型,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是铜箔生产,基于对未来新能源、新材料和新动力汽车领域的良好预期。公司未来的战略定位是产业+金融的双轨发展模式。
为了加快公司的产业转型和资产清理的速度,公司拟委托上海东方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松原市金海实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进行拍卖。拍卖底价以2016年06月30日的净资产数55,317,701.13确定。
松原金海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平安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3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额度为30,000万元的担保。本次融资担保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兴业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额度为20,000万元的担保。本次融资担保事项其中8,000万元系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其余额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电子拟向吉林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向吉林银行申请5,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额度为5,000万元的担保。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属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材料拟向南京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申请2,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额度为2,000万元的担保。本次融资担保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公司拟向盛京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青海电子、惠州电子、长春中科、诺德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盛京银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授信种类为银行承兑汇票及国内贸易融资,期限1年,并由青海电子、惠州电子、长春中科、诺德租赁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额度为10,000万元的担保。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属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通知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指引》的要求,公司拟定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详见同日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10证券简称:诺德股份公告编号:临2016-066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电子”)、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苏联鑫”)、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电子”)
●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67,0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人民币11.40亿元,美金7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有无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公司担保情况概述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德股份”)于2016年8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平安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3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提供额度为30,000万元的担保。本次融资担保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兴业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提供额度为20,000万元的担保。本次融资担保事项其中8,000万元系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其余额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电子拟向吉林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向吉林银行申请5,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提供额度为5,000万元的担保。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属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4、《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拟向南京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申请2,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提供额度为2,000万元的担保。本次融资担保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关于公司拟向盛京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青海电子、惠州电子、长春中科、诺德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盛京银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授信种类为银行承兑汇票及国内贸易融资,期限1年,并由青海电子、惠州电子、长春中科、诺德租赁提供额度为10,000万元的担保。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属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1、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9亿元,是公司的铜箔生产基地之一。主要从事开发、研制、生产、销售电解铜箔专用设备、各种电解铜箔产品,LED节能照明产品、履铜板、线路板、电子材料、数位及模拟电子终端产品;铜的加工、进出口贸易(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截至2015年12月31日,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26.03亿元人民币,净资产9.22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414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64.59%。
截至2016年6月30日,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25.51亿元人民币,净资产9.54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3,248.35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2.60%。
2、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590.03万美元,专业生产、加工电子专用材料(铜面基板),新型电子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材料);销售自产产品。从事铜箔、玻璃布、电子材料制造设备、线路板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5年12月31日,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总资产2.47亿元人民币,净资产9,24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5,245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62.57%。
截至2016年6月30,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总资产2.6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9,523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57.72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3.44%。
3、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8,636.30万元,专业生产销售不同规格的各种电解铜箔产品,成套铜箔工业生产的专用设备和成套技术的研制(不含电镀/铸造工序)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5年12月31日,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3.21亿元人民币,净资产3,94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4,696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87.71%。
截至2016年6月30日,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3.21亿元人民币,净资产3,94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415.4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87.71%。
4、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150,312,097元。主要从事以自有资金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及其他相关项目进行投资;新材料、新能源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铜箔及铜箔工业设备及锂离子电池材料生产、销售(易燃易爆及有毒化学危险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57.24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8.91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09亿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66.97%。
截至2016年6月30日,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56.37亿元人民币,净资产25.56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532.03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59.97%。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此次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上述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为上述子公司、公司经营所必须,且为上述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不存在较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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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67,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11.40亿元人民币700万美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45%,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9.97%。公司无逾期未归还的贷款。
六、备查文件
1、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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