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4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信息提示,2016年8月5日股东许金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因竞价交易减少了5,519,027股,占公司总股本0.87%,现将股东权益变动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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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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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情况说明
经问询许金和先生,本次股份卖出非其本人行为,系被司法强制执行卖出。目前未取得法院的相关执行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9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5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1、股东权益具体变动情况
(1)2015年7月6日,因股份转让减少883,155股,占公司总股本0.14%。
(2)2015年12月23日至31日期间,被法院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卖出29,5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4.65%。
(3)2016年8月5日,被法院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卖出5,519,02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87%。
上述变动导致许金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合计减少了35,932,182股,持股比例下降了5.66%。
2、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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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次权益变动后,许金和先生持有公司76,884,06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1%,许建成先生持有公司85,069,93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39%,许金和先生与许建成先生为父子关系,两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许金和先生在《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未做出最低减持价格承诺,减持价格未违反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亦未违反其在《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的承诺。
3、截至本公告日,许金和、许建成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均处于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状态,两人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存在被法院划转或强制执行的风险。大股东许金和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减持所得资金将用于偿还债务、对公司新能源板块业务发展提供财务援助。
三、备查文件
1、许金和先生《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许金和先生身份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八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6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8月8日,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许金和先生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许金和先生拟减持所持有的部份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持股情况
许金和先生持有公司76,884,06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1%,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其与公司第一大股东许建成先生(持有公司85,069,932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39%)为父子关系,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25.49%,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拟减持股份情况
许金和先生拟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所持公司部分股份,预计在未来六个月内拟减持公司股份比例将达到或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但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减持所得资金将用于偿还债务、对公司新能源板块业务发展提供财务援助等。
三、其他事项
1、2006年10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许金和先生作为公司发起人股东,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许金和先生作为公司董事,承诺在前述限售期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许金和先生严格履行其股份锁定承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2、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后,许金和先生与许建成先生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许金和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最近一年内,许金和先生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处分,公司股票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等情形。
4、公司将督促许金和先生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许金和先生《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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