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提高挂牌门槛或从“兜底条款”入手
券商建议设立多元化、个性化的标准,可以设定一定的财务指标,但不应采取“一刀切”的方式
■本报记者 左永刚
全国股转系统(俗称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逼近8000家时,提高挂牌门槛的趋势正在明朗化。近日,全国股转系统表示,正在对包括挂牌准入条件在内的各项业务规则进行梳理和评估,进而根据市场发展和监管实践需要进行调整完善。目前,该项工作尚处于梳理研究阶段。后续将根据研究成果逐步对现行业务规则进行修订调整,待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并履行相关程序后适时发布。
“提高挂牌门槛是一个趋势,实际上券商已经陆续自行提高了门槛。”一位来自华中地区的券商负责人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但官方门槛应设立多元化、个性化的标准,可以设定一定的财务指标,但不应简单粗暴地采取“一刀切”的方式。
“可以分行业设立财务门槛,如传统产业财务门槛更高一些,而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设立较低的财务门槛。”该负责人建议。
有券商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透露,“已经有限制性行业拟挂牌企业被劝退。”该人士预计官方提高此前规定门槛的可能性较低,有可能针对不同行业有针对性的细化挂牌标准。
事实上,自2015年以来,券商就开始逐渐提高新三板拟挂牌项目和做市项目门槛,并且收费也在提高。虽然至今官方设定的零门槛未变,但《证券日报》记者调查了解到,券商内部挂牌项目立项标准多数设定了财务指标。
“基于挂牌企业能否带来更高收益,以及日益趋严和加重的后续督导责任等客观原因,已经逼迫券商自行提高门槛。”上述华中地区券商负责人坦言。
《证券日报》记者获得的一份券商内部立项指标显示,除官方规定的五项挂牌标准要求之外,对于互联网领域企业,该券商要求拟挂牌企业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盈利不做要求;公司商业模式经过验证,能够解决行业存在的痛点,客户数达到一定数量,年客户数增长率超过50%。对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文化传媒及体育、生物制药及医疗健康、新材料等领域拟挂牌企业,该券商内部文件要求企业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500万元。
“新三板未来提高挂牌门槛,需要修改上位法。”上述华中地区券商负责人预计,如果要提高门槛,需要上报证监会及国务院。
“未来有可能利用兜底条款调整挂牌门槛,按照规则,除了5个基本挂牌条件之外,还有‘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要求的其他条件’这一兜底条款。”华中地区券商负责人预判说。
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新三板挂牌,需要满足六个条件,其中一个就是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这意味着提高门槛存在两种可能,一是直接修订相关规章和规则,二是通过增加兜底条款内容来实现提高门槛。
《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券商人士普遍认为,直接修改规则的可能性较小,因为设立共性门槛标准较难制定,并且还需要修改上位法。而通过兜底条款,可以实现提高门槛,同时可以体现出门槛的差异化、个性化。
“在新三板市场规模达到一定程度以后,设立一定的、具有可操作性的门槛十分必要,但绝不能实行‘一刀切’。”券商普遍认为。截至7月18日,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已经达到778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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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坚 SF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