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刘雯亮
在经济活动中,关联方和关联方交易十分常见,如何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及其信息披露成为保障交易公平与公正的关键。有些上市公司因为隐瞒关联关系受罚,有些上市公司则在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披露中存有遗漏,关联交易披露成为部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迈不过的坎。
京天利:
隐瞒关联关系罚单坐实
2016年6月28日晚,京天利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标志着投资者提起虚假陈述索赔诉讼的启动。
自2015年6月23日,京天利公告遭证监会涉嫌违规立案调查以来,历时一年。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表示,投资者索赔权利自中国证监会罚单落地之后即可主张。公司遭立案调查的原因是关联交易及相关事项未披露。公告当日,公司股价随即跌停,之后连续10来个跌停。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京天利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首先,京天利在上市时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其次,京天利在《关于收购上海誉好数据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中未披露与上海报春之间的关联关系,未履行关联交易程序。根据京天利的上述违法事实、性质及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京天利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40万元的罚款;对相关当事人钱某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60万元。
二级市场显示,2015年5月13日,京天利股票的历史最高价为一股314.06元。涉嫌违规公告引发12个跌停板之后,2015年7月8日公司股价以76.59元收盘。臧小丽律师表示,部分京天利投资者提供的对账单显示,每股平均亏损100元左右比较常见。
《证券法》第63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证券法》第69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臧小丽律师指出,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及中国证监会查明的京天利违规事实,京天利应当对其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向受损的股票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中国证监会已经对京天利及钱某给予行政处罚,投资者索赔的前置程序已经具备,投资者要求赔偿在法律上没有障碍。值得一提的是,由于钱某是京天利的控股股东、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也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京天利信息披露违规的责任人,因此,钱某可能会与京天利一起,成为股民索赔的共同被告,需要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近日会启动第一批京天利股民诉讼立案,此案的管辖法院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臧小丽律师称,符合获赔条件的投资者范围包括2015年6月22日及之前买入京天利,并且在2015年6月23日及之后卖出股票或继续持有者。
创兴资源:
重大事项披露存遗漏
2015年8月17日,创兴资源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信息披露违法主要事实如下:201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23%股权、收购桑日县金冠矿业有限公司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不过,公司并未就本次交易专项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而是使用了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兴业”)以往受他人委托为其他特定目的所作的《广西华一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广西有色金属集团崇左稀土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创兴资源在《公告》正文中未完整披露该资产评估报告文件全称,隐去评估项目的相关内容,也未披露该评估报告并非专为本次交易所作的情况,导致所披露的内容不准确、不完整。另外,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也未对此进行披露。
在创兴资源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稀土价格较前述天健兴业所作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价格下跌40%左右,该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已不能反映崇左稀土整体资产的公允价值。创兴资源未在《公告》中披露稀土价格的变化情况。另外,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也未对此进行披露。鉴于此,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创兴资源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相关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
2016年4月2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代理投资者起诉创兴资源虚假陈述纠纷一案。
刘国华律师认为,根据司法解释、中国证监会处罚及相关公告等材料,在2012年5月12日到2014年3月28日之间买入创兴资源,且在2014年3月2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存在投资差额损失的投资者,即符合起诉的条件。“上海市一中院之前审理投资者诉华鑫股份大股东虚假陈述案以及投资者诉神开股份虚假陈述案件中,均有投资者获得胜诉判决,这无疑将有助于增强投资者依法维权的信心。”刘国华律师称。
为维护广大因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刘国华律师向曾经购买过公司股票并遭受虚假陈述损害的投资者征集诉讼委托,代理投资者索赔。投资者欲提起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前期应当准备的材料包括: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卡复印件、加盖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股票打印至今)。律师将为投资者免费计算损失,如符合条件,将提供下一步的资料。
吴比较/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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