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7证券简称:天津港公告编号:临2016-024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八届三次临时董事会于2016 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23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卢伟先生召集。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增补独立董事席酉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增补委员后战略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卢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副董事长李全勇、董事赵明奎、独立董事张萱、独立董事席酉民。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门座式起重机采购及伴随服务合同的议案》。
为进一步扩大南疆港区装卸业务规模,顺应国际船舶大型化要求,满足港口吞吐量快速增长的需求,公司所属子公司——天津港远航国际矿石码头有限公司与天津金岸重工有限公司签署天津港南疆27#通用码头工程40T-45M门座式起重机采购及伴随服务合同,合同总价为122,629,220元。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17证券简称:天津港公告编号:临2016-025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风险:本次交易如交易对方未按合同及时履行将影响项目整体工程进度。将会影响天津港南疆27#通用码头工程项目及时完工投产。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的累计金额为本次122,629,220元。
●本次交易系关联人参与公开招标所致。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扩大南疆港区装卸业务规模,顺应国际船舶大型化要求,满足港口吞吐量快速增长的需求,公司所属子公司与天津金岸重工有限公司签署40T-45M门座式起重机采购及伴随服务合同中标合同,合同总价为122,629,220元人民币。
天津金岸重工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签署上述合同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系关联人参与公开招标导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 关联方关系:本次交易的关联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金岸重工有限公司。
2、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金岸重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1号1号楼326室
法定代表人:朱宝东
注册资本:陆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起重及运输设备、大型装卸系统设备、掘进设备、轧钢设备及相关重型设备、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和安装(相关项目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许可后经营);管道工程;大型钢结构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及船舶维修;设备租赁;劳务服务;仓储(化学危险品除外);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限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进出口业务);对码头进行投资;自有房屋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天津港南疆27#通用码头工程8台40T-45M门座式起重机采购及伴随服务。
2、交易价格确定方式。本次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
四、合同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合同主体。公司所属子公司——天津港远航国际矿石码头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天津金岸重工有限公司。
2、交易价格。中标合同总价为122,629,220元人民币。
3、支付方式。本次交易通过现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
4、支付期限。按照合同约定和项目进度分期付款。
5、交付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12个月内现场交货。
6、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合同经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之后生效。
7、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天津金岸重工有限公司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公司所属子公司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门座式起重机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是天津港远航国际矿石码头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天津港南疆27#通用码头工程的配套项目,对顺应国际航运船舶大型化的要求,满足港口吞吐量快速增长的需求,进一步扩大南疆港区装卸业务规模有着重要意义。
六、交易风险分析
本次交易如交易对方未按合同及时履行将影响项目整体工程进度。将会影响天津港南疆27#通用码头工程项目及时完工投产。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八届三次临时董事会于2016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23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鉴于关联人参与公开招标导致本次关联交易,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3名非关联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门座式起重机采购及伴随服务合同的议案》。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门座式起重机采购及伴随服务合同的议案》事前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回避表决,会议履行了法定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系关联人参与公开招标导致,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与关联方签署门座式起重机采购及伴随服务合同是所属子公司——天津港远航国际矿石码头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天津港南疆27#通用码头工程的配套项目,对顺应国际航运船舶大型化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南疆港区装卸业务规模,增强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八、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的累计金额为本次122,629,220元。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声明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17证券简称:天津港公告编号:临2016-026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八届二次临时监事会于2016年6月29日在天津港办公楼403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23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存杰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决议:
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门座式起重机采购及伴随服务合同的议案》。
为进一步扩大南疆港区装卸业务规模,顺应国际船舶大型化要求,满足港口吞吐量快速增长的需求,公司所属子公司——天津港远航国际矿石码头有限公司与天津金岸重工有限公司签署天津港南疆27#通用码头工程40T-45M门座式起重机采购及伴随服务合同,合同总价为122,629,220元。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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