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5月6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元,股权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2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40,000,000股。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7月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7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6年7月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7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6年7月7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
■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240,000,000股摊薄计算,2015年年度每股收益为0.43元。
2. 股东承诺最低减持价格的调整情况
(1)公司首发上市时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田守能、高育慧、孙潜、黄振源、向盈、鄢春梅承诺“在其持有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其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李从文、赵文凤、深圳市万润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天诚恒立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泽广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根据以上减持价格承诺,以上股东所持首发上市时股份的减持价格为不低于16.93元/股,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以上股东所持首发上市时股份的减持价格为不低于8.365元/股。
(2)公司首发上市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南海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80%”。
根据以上减持价格承诺,以上股东所持首发上市时股份的减持价格为不低于13.55元/股,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以上股东所持首发上市时股份的减持价格为不低于6.692元/股。
3.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回购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本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回购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由19.08元/股调整为9.44元/股,授予数量为原授予数量的2倍,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调整,尚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八、咨询办法
1.咨询部门:公司董秘办
2.咨询联系人:吴仲起、程玉姣
3.咨询电话:0755-33052661,传真:0755-83148398
4.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36层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