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1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今日消息,汉口银行襄阳分行存在未有效监督贷款资金使用,造成贷款资金转为存款并作为质押物再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规行为,被中国银监会襄樊监管分局罚款20万元。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以下为处罚原文:
襄阳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襄银监罚决字[2015]5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 |
|
单位 |
名称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龚晓虎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存在未有效监督贷款资金使用,造成贷款资金转为存款并作为质押物再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规行为。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人民币20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襄樊监管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5年12月7日 |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
责任编辑:秦婷 SF165
金融业创新层出不穷,行业发展面临挑战与机遇。银行频道官方公众号“金融e观察”(微信号:sinaeguancha),将为您提供客观及时的新闻精粹,分享独家、深度、专业的评论点睛。
![金融e观察](http://www.sinaimg.cn/cj/2015/0323/U7198P31DT20150323130444.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