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1日讯 湖北襄阳银监分局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存在未有效监督贷款资金按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交易对手,造成贷款资金挪用购买理财产品,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规行为。
襄阳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对湖北银行襄阳分行罚款人民币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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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婷 SF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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