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6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授信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中国银监会江门监管分局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
处罚依据为:《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第十五条,《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以下为处罚全文:
江门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江银监罚决字〔2015〕3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
单位
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主要负责人姓名
李国珍
案由
授信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依据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第十五条,《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监会江门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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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孔瑞敏 SF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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