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5证券简称:晶方科技公告编号:临2016-015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使公司控制人状况发生变化的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6年5月19日,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OMNIVISION HOLDING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OmniH”)有关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OmniH在2016年5月1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334,8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
本次减持前,OmniH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261,6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35%。本次减持后,OmniH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926,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35%。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的控制人状况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05证券简称:晶方科技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晶方科技
股票代码:603005
信息披露义务人:OMNIVISION HOLDING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
住所:FLAT/RM 101 1/F, SILICON TOWER 88 LARCH STREET, MONGKOK
通讯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上科路88号 豪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OMNIVISION HOLDING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
晶方科技、上市公司
指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OMNIVISION HOLDING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
注册地址:FLAT/RM 101 1/F, SILICON TOWER 88 LARCH STREET, ONGKOK
公司注册号:1129156
商业登记证号:37961867-000-05-16-6
注册资本: 50,000,000美元
成立日期:2007年5月3日
主营业务: INVESTMENTS
董事:Xiaoying Hong
股东名称:OMNIVISION HOLDING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
通讯方式:上海浦东新区上科路88号 豪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籍或地区的居留权
Xiaoying Hong
男
董事
美国
美国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获取部分投资收益。
二、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市场情况可能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前持有上市公司的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晶方科技30,261,687股,占晶方科技总股本的13.35%。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1、OMNIVISION HOLDING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的方式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334,847股,上述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日期
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股)
减持平均价格或价格区间(元/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16年5月19日
大宗交易
11,334,847
27.94
5%
合计
-
11,334,847
-
5%
2、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晶方科技30,261,687股,占晶方科技总股本的13.3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晶方科技18,926,840股,占晶方科技总股本的8.35%。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晶方科技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发生变动首日(2016年5月19日)前六个月内,未有买卖晶方科技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OMNIVISION HOLDING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公司注册证书
二、OMNIVISION HOLDING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省苏州市
股票简称
?晶方科技
股票代码
?6030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OMNIVISION HOLDING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FLAT/RM 101 1/F, SILICON TOWER 88 LARCH STREET, MONGKOK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30,261,687股
持股比例:13.3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11,334,847股变动比例:5%
变动后持股:18,926,840股变动后持股比例:8.3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OMNIVISION HOLDING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
法定代表人(签章):Xiaoying Hong
签署日期:2016年5月19日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