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包括用于偿还公司借款,本公司与上海翊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翊芃资产”)签署借款协议,由翊芃资产向本公司出借资金5,000万元(2016年5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借款的议案》,请查阅5月13日相关公告),借款利息为年化12%,借款期限最长为60天。
二、交易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上海翊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斯予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太路29号2号楼西部404-A15室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时间:2015年2月27日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信息技术外包,计算机系统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商务咨询,投资咨询,财务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矿产品(除专控)、建材、金属材料及制品的销售,第三方物流(不得从事运输)。
翊芃资产的实际控制人为陈恳,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翊芃资产向公司出借资金5,000万元。
(2)借款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包括用于偿还公司借款。
(3)借款利息:年化12%。
(4)借款期限:最长为60天。
(5)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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