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15日04:1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刘国锋

   全国人大代表、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行长许海日前建议,建立健全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法律监管体系。

   具体而言,一是完善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管法律体系。许海建议,围绕其支付通道的本质出台基本法,确立整体的监管框架。

   二是完善客户备付金管理制度。许海建议,尽快出台第三方支付机构风险准备金具体管理规定,建立备付金的非现场监督体系;对于备付金孳息归属问题,建议采用与客户事前协商方式,明确孳息归属,并在此基础上利用孳息建立消费者保护基金等风险保障体系,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平衡。

   三是完善第三方支付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许海建议,针对第三方支付业务中第三方支付机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风险隐患和不当行为,加强对第三方支付市场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针对性和保护力度;建议制定专门保护第三方支付消费者的法规,明确保护措施,引入处罚机制,制定监管排查制度。

   四是建立打击边缘犯罪机制。许海建议,坚持实名验证的客户身份识别要求,明确第三方支付机构在打击犯罪和反洗钱中的责任以及对第三方支付机构隐瞒包庇边缘犯罪的处罚措施,并且在刑法等其他部门法中增设对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实施犯罪予以处罚的法律条款,有效遏制边缘犯罪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滋生蔓延。

责任编辑:邹枫 SF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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