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玲玲 王敏
7月15日下午,国务院国资委[微博]召开“四项改革”试点新闻发布会,通报在中央企业开展“四项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发布会由国务院国资委[微博]宣传局局长卢卫东主持,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研究局局长彭华岗通报了在中央企业开展“四项改革”试点工作的各项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悉,根据试点工作需要,国资委此次改革选择了6家中央企业作为改革试点企业。其中,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在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在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在国资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中央企业中选择2到3家开展派驻纪检组试点。
据彭华岗介绍,此番试点将因企制宜实行“一企一策”,由企业提出试点方案,牵头厅局与试点企业进行对接,确保可操作、能落实、有突破、出经验,对企业的方案经专项小组研究后,提交国资委改革领导小组审议,成熟一个,审议一个,实施一个。为了抓好试点工作,国资委专门成立4个专项小组。由国资委改革局、产权局、改组局和国资委纪委具体负责,分管委领导担任专项小组组长。
“四项改革”试点的目标是各方关注的重点。彭华岗表示,开展“四项改革”试点,是国资委和中央企业一起结合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共同探索改革实践的具体举措,不是搞“盆景”,也不是搞政策“洼地”,目的是要试出新体制、新机制、新模式,并将实现四点目标:探索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体制模式;探索多种所有制经济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有效途径;探索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机制;探索对国企负责人重点监督的纪检监察方式。
据了解,“四项改革”试点将按照以下步骤有序推进: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因企制宜、一企一策;加强指导、大胆实践;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梯次展开、逐步推广。
“要通过试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努力推出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为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供强有力的实践支撑。”彭华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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