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河北省秦皇岛市近日对市政府采购中心和8家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2013年度政府采购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
据了解,此次考核采取自查与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自查、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现场抽查采购文档和资料等环节。
考核结果显示,在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该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能够认真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人员岗位职责、采购操作规程等方面制度健全,管理操作环节权责明确,能够严格按照批准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活动,招标采购文件编制比较规范,采购信息能够按规定在指定媒体发布,能够及时向采购人提供代理采购服务,档案资料存放有序,报表统计数据报送及时准确。考核小组对考核中发现的个别社会代理机构开标评标场所建设、档案管理、采购文件编制等基础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相关机构进行规范整改。
此次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的考核,加强了对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行为,切实提升了该市政府采购质量和工作水平。(赵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