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光磊
本报北京1月22日讯 记者李光磊报道 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1月21日在2014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当前我国已具备了向注册制过渡的基本条件,但实施还需要一个过程,并且要以《证券法》修改为前提。要抓紧制定过渡期安排,做好今年的新股发行审核工作。
肖钢表示,初步设想,注册制改革总的思路是:证监会依法设定和核准股票发行及上市条件,统一注册审核规则。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其言行必须与信息披露的内容相一致。发行人、中介机构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充分性和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投资者自行判断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自担投资风险。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发行和上市全程进行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肖钢还要求落实好本轮新股发行改革工作。“在过渡期内,要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做好审核工作,提高发行审核效率。优化发行审核流程,清理发行审核中的备案、登记、验收等不必要的环节或前置程序。增强发行审核透明度,梳理现有的信息披露要求和审核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开审核流程及审核意见,发审会过程向公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