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震涛:深度产业合作力促两岸经济融合

2013年07月05日 14:58  《中国投资》 

  ——专访清华大学台湾研究所所长刘震涛

  伴随着两岸经济向一体化迈进步伐的加快,产业合作内容进一步的深化和延伸,包括共创品牌、合作研发在内的高附加值环节开始进入台商投资视线

  文/《中国投资》 赵沛楠

  对于6月21日签署的《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清华大学台湾研究所所长刘震涛颇为看重:“《协议》作为ECFA后续协商中的重要一步,他的签订为两岸服务贸易正常化、自由化做出了相应的制度安排。”而对于这位关注研究两岸关系大半生的学者而言,《协议》对于两岸经济关系从单向、间接、不规律到双向、直接、制度化的促进作用显然更为重要。

  在接受《中国投资》杂志专访时刘震涛告诉记者,30年来,台湾资金到大陆投资建厂始终是两岸产业合作的主要实现途径,而伴随着两岸经济向一体化迈进步伐的加快,产业合作内容进一步的深化和延伸,包括共创品牌、合作研发在内的高附加值环节开始进入台商投资视线。

  人流 物流 金流

  《中国投资》:作为一位研究两岸关系多年的学者,您如何看待当前两岸的经济合作现状?

  刘震涛:两岸经济合作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也是一个逐渐深入的过程。两岸的经济关系还有许多地方需要进一步深化。我认为,原来的两岸经济关系是处于“结合”的阶段,就是台湾的商人来到大陆,租用一块土地,雇佣一些工人,生产出产品来卖到国外。这种“借我们一块宝地”的经济发展模式就是所谓的“结合”。

  而经济的发展方向和规律应该是双向的,这样才会有条件整合,这就是“三通”的作用所在。三通是两岸重新启动恢复商谈成就之一,“老三通”通邮、通航、通商,从1979年倡导,到2008年花了29年,实可谓“半甲子”。

  我们可以看到,近年来两岸经济合作突飞猛进。两会签署的18项协议,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两岸经贸交流中的政策障碍;全面直接双向“三通”,为两岸人员往来和贸易投资创造了前所未有的便利条件;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为两岸经济深化合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使两岸经济关系制度化进程不断推进。随着ECFA后续政策的到位和实施,两岸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经贸合作格局将深入发展。

  所以我一直认为,“三通”是两岸经济互通和整合的基础,ECFA是开始融合的基础。两岸关系极为复杂和敏感,这样一步步走过来,背后反映出深层次的变化就是两岸的互信在增加,我们正在做的就是要建立“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

  “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有其深刻内涵,它是在“九二共识”的基础上形成的,两岸是兄弟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国家对国家之间的关系。台湾感到暂时有困难而不希望大陆劳工进岛,大陆承诺不派劳工去岛内。台湾认为大陆的农产品入台,台湾会“吃不消”,虽然这种说法不准确,但是大陆也同意了。相反,大陆单方面开放台湾的农产品18项列入“早期收获”清单中,并继续大力采购台湾农产品。这是只有兄弟间才会商量出来的结果,正所谓“你有难处,我会体谅”,绝不搞“斤斤计较”,这不是一般“对等”关系下所能达成的结果。

  大陆在同韩国谈自由贸易协定,也在同日本接触。而台湾在国际贸易上的第一竞争对手就是韩国,双方争夺的主要市场在大陆,因此,此次服务贸易协议的商签非常重要。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不同,货物贸易主要与货品有关,而服务贸易则是通过人的活动体现。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签署后,将牵动更多的两岸人员往来,从而形成更大规模的人流,加深两岸联系。而且在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中,金融占据了相当大的一部分,这是两岸金流的进一步开放。人流、物流、金流作为两岸新“三流”,对于加深两岸经济关系非常重要。

  《中国投资》:在您看来,当前提出加速两岸产业深度融合主要基于怎样的经济背景,后续效果如何?

  刘震涛:台湾是一个外向型经济体,多靠出口维持。这几年,有赖于台湾商品大量出口大陆,台湾的外汇储备在世界上排在前4名。如果不是大陆的因素,台湾很可能是一个入超的地区,而不会是现在这个地位。台湾产品的最终市场还是在欧美,所以美国的金融风暴和欧债危机均会对它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台湾经济这几年有困难是存在着结构性的原因。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大陆在全球新兴经济体中的发展比较快,带动了全球经济,自然也帮了台湾经济的忙。毕竟大陆的内需市场很大,承受压力的弹性较好,有足够的调转余地。很明显,台湾经济要发展就需要出口,而欧美国家深陷金融风暴和债务危机的泥潭中,正在艰辛地爬出来。在这个情况下,台湾只有很好地和大陆结合,经济发展的道路才能越走越宽广。

  两岸目前积极推进的产业合作,就是希望能够探讨出一个新的合作模式,不仅帮助台湾产业转型和扩大就业,也有助于大陆的产业转型升级,对两岸都是新的机会。例如,2009年6月两岸开始“双向投资”,2010年底大陆到台湾的投资虽然只有1.2亿美金,入岛项目62个,但吸引了台湾就业人口就达到1300多人。所以,两岸一定要抓住这个产业合作的关键时期不能动摇。

  《中国投资》:从长远看两岸产业合作中较大的政策障碍您认为在何处?

  刘震涛:我认为从长远看,目前首先亟需突破并且也已经提上日程的两岸投资领域政策问题当属实施33年的台湾企业“比照外资”政策。博鳌论坛期间,习总书记在会见台湾两岸共同市场基金会荣誉董事长萧万长时提出:“会更多考虑台湾同胞的需求和利益,积极促进在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加快给予台湾企业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为深化两岸经济合作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说到给予台湾企业“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就不得不回顾一下之前实施的“比照外资”政策。20世纪80年代初,大陆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倡导两岸 “三通”,欢迎台湾同胞来大陆投资经商,但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台资身份的认定,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一个难题。

  一方面,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台湾同胞是中国公民,那么在大陆投资的台商理当享受与大陆同胞相同的国民待遇;但另一方面,鉴于分离三十多年造成的两岸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制度差异,把台资等同于内资在实际操作上很难实现。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公有制经济处于绝对优势地位,个体民营经济发展受到诸多限制,台资企业显然不是公有制经济,如果简单地把台资企业等同于国内个体私营经济,就无法实现保护和发展台资企业的初衷。

  对此,中央政府极具智慧,创造性地采取了“政经分离”的做法,“比照外资”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台资进行管理。1988年6月,《国务院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第一次提出台资“参照执行外资”待遇的政策,初步解决了台商赴大陆投资的法律定位问题。

  “比照外资”政策并不是一成不变,它随着大陆经济社会变迁和两岸关系发展而变化。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比照外资”政策也在不断完善,优化和贴近实际。1994年颁布的《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将“参照外资”改为“比照外资”,同时国发44号文件还提出了“同等优先,适当放宽”政策,比一般外资放宽了台资进入大陆市场的门槛。至此,对于台资企业的定位及待遇问题,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政策体系,既切合两岸政治经济关系的发展现状又体现了大陆鼓励支持台商发展的良好愿望。

  实践表明,“比照外资”的台资政策在促进台资企业赴大陆发展方面成效显著。截至2013年3月底,大陆累计批准台资项目88680个,实际使用台资578亿美元。台资企业不仅规模快速提高,产业、地域选择、投资重点、生产方式等方面,也都越来越深入地融入大陆经济。台商投资区域逐渐由沿海沿江地区向长三角、京津冀及内陆地区辐射;投资领域逐渐从服装、玩具等简单加工组装行业向机械、IT等高科技产业升级;投资产业逐渐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资本密集型产业转移;生产方式逐渐从“三来一补”、“台湾接单、大陆生产、香港出口”逐渐向大陆研发、生产、出口转变;投资重点也逐渐从设备的生产制造向生产、生活服务业倾斜。

  “比照外资”的台资政策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其局限性也随着两岸形势的快速变化而日益凸显。为了体现大陆对台商的“保护”和“鼓励”,出台了“比照外资”政策,为了凸显台资不同于外资的内资身份,又提出“同等优先,适当放宽”,但随着大陆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对内资门槛不断降低,目前“比照外资”规定已经滞后于形势的发展,实际上已经对台资进一步投资大陆产业构成了限制,甚至成为进一步减免关税、建设共同市场的障碍。而且,从实际执行来看,有关部门常常把本应用于投资领域的“比照外资”延伸到两岸交往的各个方面,如就学、住宿、求职等,把台湾同胞当成“外国人”来看待,这就难免使台湾同胞产生感情上的疏离,对中华民族的共同认同带来负面影响。

  时至今日,当初制定“比照外资”政策的条件和环境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政策调整的基础已经具备。大陆经济高速发展,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为政策调整奠定了经济基础;1978年以来,大陆实行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为政策调整奠定了制度基础;大陆法律法规体系日趋完善,特别是针对台胞的政策措施不断出台,为政策调整奠定了法律基础;内外资企业税收制度统一等一系列改革为政策调整奠定了政策基础;两岸关系发展经过多年努力后,当前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为政策调整奠定了环境基础;两岸人员往来日趋紧密,了解日益加深,为政策调整奠定了感情基础;两岸双向投资快速发展,产业合作不断升级,加深,为政策调整奠定了产业基础。可以说,把台商视为内资是两岸关系发展整个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转折,而实现这个转折的时机已经成熟。

  给予台资企业同等待遇,是进一步加深经济合作,推动两岸产业整合的重要推动力。近年来,两岸经济往来日益密切,特别是2010年ECFA协议签订后,两岸经济合作进入了规范化、制度化、机制化的新阶段。与以往以资金、技术加土地、劳动力为特征的简单的两岸产业“结合”方式不同的是,基于产业链的产业“整合”成为新时期两岸经济合作的重点。台资企业获得同等待遇后,就能突破以往的市场准入障碍,作为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全面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受限的行业和领域,在更大范围内深入开展产业整合。

  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一项已经实施了30多年的政策调整必然涉及到多个相关部门,涉及到多项相关法律法规,更涉及到千千万万台商的切身利益。因此有必要对之前政策实施效果进行客观分析,进而对政策实施提出系统规划和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鉴于政策调整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建议在国务院刚刚批复的昆山两岸试验区进行“同等待遇”政策调整先行先试,积累经验,再在全大陆范围内全面实施。

  资料

  习近平就两岸关系提出4点意见

  6月13日,新华社消息,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会见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吴伯雄,就发展两岸关系,提出4点意见。一是坚持从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高度把握两岸关系大局,二是坚持在认清历史发展趋势中把握两岸关系前途,三是坚持增进互信、良性互动、求同存异、务实进取,四是坚持稳步推进两岸关系全面发展。

  大陆宣布31项对台惠民新政

  6月16日,在“第五届海峡论坛”上,大陆方面发布了31项对台惠民新政策措施,内容涉及两岸人员往来、赴台旅游、就业、基层调解、文化交流、版权交易、两岸直航、台企融资等多个领域。

  这些新政策措施主要包括:

  新增授权11个省区市公安机关为在当地的台湾居民换发、补发5年有效台胞证等。至此,可以为在大陆台湾居民换发、补发5年有效台胞证的省区市已有20个。

  开放沈阳、郑州、武汉等13个城市作为第三批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试点城市;将于近期增加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组团社。

  增加向台湾居民开放10类(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包括通信、出版、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管理咨询师、假肢与矫形器制作师、地震安全评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计量师。

  拟就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乡镇市调解委员会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发布司法解释。

  新设立11家海峡两岸交流基地。

  设立首批10家海峡两岸文化交流基地。

  同意福建省设立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同意福建开展“加强国产网络游戏属地管理试点”;同意福建设立海峡国家数字出版产业基地;允许台湾居民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等。

  积极促进两岸邮轮运输经济发展;积极支持两岸客货滚装轮运输发展;同意两岸互设验船机构或办事处等。

  此外,还包括福建省发布的向台北市立动物园赠送3只自繁小熊猫、开展台资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设立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安排专项资金资助台资企业和对台科技合作企业的科研项目、在漳州设立海峡两岸新型农民交流培训基地等7项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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