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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近日公告称,对试图操纵同业拆借利率或其他基准利率的20家银行及133名交易员实施处罚。建议引入刑事责任打击金融市场操控利率、汇率的行为。
新加坡金管局对银行间借款利率的调查行动,从2012年7月巴克莱银行操纵利率被英国和美国监管机构罚款后开始。2012年9月,调查范围扩大至包括部分外汇市场交易员通常交易的非本金交割远期合约,以及用于商业借款的掉期同业拆借利率。
由于新加坡金管局缺少对涉嫌操纵利率的金融机构实施罚款的法律授权,因此,处罚主要以要求银行在金管局以零利率保管更多现金存款的形式进行,直到对其改进机制表示满意才可拿回。其中,苏格兰皇家银行、瑞士银行集团和荷兰国际集团均被要求增加储备金超过10亿新元。
此外,新加坡金管局还针对三种基准利率提出了一个新的监管框架,包括对利率设定过程的正式监督,并建议在《证券和期货法》中将操纵重要基准价格的行为列为刑事犯罪。同日,新加坡银行协会也宣布对11种基准利率的大规模整顿:6种利率不再被计算,4种将会被转变为根据市场交易来确定,未来将只有同业拆借利率继续基于各银行提交报盘价定价。
(金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