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同业竞争 神华国能要约收购金马集团

2013年05月10日 01:27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曾剑

   神华国能 “鲸吞”金马集团(000602,前收盘价10.61元)正式启动。

   金马集团今日公告称,控股股东神华国能以不超过13.46元/股的价格,向公司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神华国能明确表示,此次要约收购以终止金马集团上市地位为目的。若最终预受要约的金马集团股票申报数量不足以让公司退市,则要约收购不再施行。

  要约收购2.12亿股

   据要约收购报告书显示,神华国能此次要约收购股份的数量约2.12亿股,占金马集团总股本的21.03%。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约为2.09亿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27.6万股。要约收购期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的起始时间公司将另行公告。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总股本在4亿股以上的上市公司,社会公众持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低于10%时,其便不再符合上市条件,交易所将予以停牌并启动退市程序。

   资料显示,截至2012年12月31日,金马集团总股本为10.09亿股,包括8亿股限售股及2.09亿股无限售流通股。其中,神华国能持有7.97亿股限售股,占总股本的78.97%。

  若收购失败注资承诺仍有效

   由于神华国能隶属于神华集团,神华集团于2012年10月受让国家电网[微博]持有的国网能源开发(即神华国能)100%的股权,从而间接收购了金马集团。因此,神华国能此次向金马集团发出全面要约收购,实为神华集团“鲸吞”金马集团之举。

   资料显示,神华集团及旗下中国神华(601088,收盘价20.54元)、神华国能及金马集团均从事煤炭及发电业务,构成现时及潜在的同业竞争。神华国能表示,此次要约收购,是为了彻底解决中国神华与金马集团之间潜在及可能的同业竞争问题,提高神华集团对下属煤电资产、业务的整合效率。

   值得一提的是,若要约收购生效,金马集团终止上市后,神华国能拟在两个月内,按照要约价格收购余股股东拟出售的余股。若要约收购未生效,即金马集团仍维持上市地位,则神华国能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提议金马集团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新股募集资金购买资产等方式,择机将公司所拥有、控制的已投入运营的火力发电资产及配套煤矿,在2016年前注入金马集团,将拥有、控制的正在建设和处于前期阶段的火力发电及配套煤矿资产,在投入运营后5年内注入金马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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