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截至2012年12月底,27家企业凭借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东风”,获批信用融资额度1.88亿元。
据了解,2012年6月,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浙江省财政厅与省金融工作办公室、浙江银监局共同制定出台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同年8月,财政厅与中信银行杭州分行、浙商银行等6家银行签署合作协议,正式启动该项目,并率先在省本级政府采购供应商中开展试点。截至2012年12月底,已有近百家中小企业与合作银行达成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意向,其中,27家企业已获批信用融资额度1.88亿元,12家企业已按信用融资规定提款6200余万元。
据悉,在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只需以其参与政府采购累积的信用和政府采购合同为基础,向金融机构获批信用贷款。据介绍,下一步,浙江省财政厅将与省内相关部门加强合作,进一步完善相关办法,并在全省推广这项工作。 (浙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