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4日来源:中国财经报
在12月20日召开的全国专员办工作会议上,财政部纪检组组长刘建华提出,2013年,要进一步强化预算监督工作,把强化预算监督与健全预算监督制衡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
刘建华说,2012年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充分发挥了财政监督的职能作用,特色鲜明,亮点突出。《财政部门监督办法》正式颁布实施,财政监督机制建设扎实推进,综合财政监管全面推开,重点检查工作成效显著。截至2012年11月,全国专员办系统受理审核审批事项涉及金额2653.13亿元,受理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银行年检账户23665个,征收中央非税收入2009.18亿元,共查出各种违规违纪资金2354.65亿元,挽回损失161.07亿元,建议追究责任人30名。
关于2013年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重点,刘建华强调,2013年的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开拓进取,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认真落实财政监督顶层设计和预算监督制衡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预算监督工作。加强对财税政策制定与调整的监督制衡,建立对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管理和评审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完善监督成果利用、反馈和公开机制,加快建立预算监督信息共享与制衡机制,并加强对预算监督制衡措施落实情况的考核,促进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
突出监督检查重点,提升监督检查的层次与效能。一是要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开展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重大政策和资金的监督检查,及时反映和纠正政策执行中的违规问题,规范政策执行,并着力研究构建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二是要保障重大财税政策,特别是民生政策的落实到位。积极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结构性减税政策实施、区域协调发展财税政策落实等重大财税政策的检查与调查,保障和促进重大财税政策的落实与完善。要重点关注涉及民生的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实施与落实,加大检查和调查的力度,逐步推进财政绩效监督,确保财政政策发挥最大效应,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三是要保障国家经济安全。要将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大对金融、粮食、能源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会计监督和专项检查。
加强对中央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资产财务监管,全面深化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中央行政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央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资产财务监管。二是全面深化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三是发挥中央部门监管的综合成效。
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快财政监督与专员办信息化建设。按照先易后难、先内后外、“多条腿走路”的原则,研究制定财政监督和专员办信息化建设的近、中、远期规则,进一步明确每一时期的工作内容与措施,切实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近期,要着力加强专员办综合办公平台(二期)、税收征管质量检查软件和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研究开发。
刘建华强调,要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要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专员办领导要深入检查一线、检查现场,加强与被监督单位的沟通交流,掌握第一手资料,了解第一线情况,切忌单纯地听汇报、看材料。要进一步改进会风,精简会议,提高会议实效,能不开的会议尽量不开,能合并的会议尽量合并。要进一步改进文风,精简文件简报,提高反映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