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0月18日讯 四川长虹(微博)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与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共同出资设立长虹财务公司。拟设立的长虹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其中500万美元),其中长虹集团出资5亿元人民币,占长虹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50%;公司出资5亿元人民币(其中500万美元),占长虹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50%。
长虹集团持有公司23.19%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此次拟共同出资行为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告称,通过设立长虹财务公司,有助于加强公司的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专业化的财务管理服务,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结算、资金管理与投融资管理水平。借助长虹财务公司的战略价值、平台价值和牌照价值,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因此设立长虹财务公司是公司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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