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主持召开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防震减灾法〉办法》等。
会议指出,防震减灾事关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结合新疆地震形势和防震减灾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防震减灾法〉办法》,对更好地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有效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障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编制防震减灾规划,统筹配置资源;要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工作体系,科学规划和布局地震监测网络建设;要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质量监管,着力加强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工作;要大力推进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为应对地震灾害提供可靠保障;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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