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启星通讯员李太容付严)“因未亮照经营,且没整改被立案查处,为此公司将面临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这个教训太深了!”谈起因拒不亮照被连江工商查处,连江某机械有限公司负责人孙某后悔不已。
原来,今年8月20日,连江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发现一家机械有限公司在已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未亮照经营。工商执法人员当即予以教育和劝导,责令其限期整改纠正。
随后,工商执法人员又两次到该公司进行督查,发现该公司毫无整改之意,仍未将营业执照悬挂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为此,执法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公司拒不亮照经营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工商执法人员表示,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未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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