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宋璇
9月20日,上海黄浦区人民法院发布了“2011年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涉诉案件审判白皮书”(以下称白皮书),这是上海市首份涉及非公企业涉诉案件的白皮书。数据显示,近年来,在该院受理的商事案件中,涉及非公企业的案件占比高达近八成。白皮书指出,非公企业在设立过程中大量存在的“隐名出资”、“虚假出资”等现象不仅使投资者的权益难以保障,而且严重威胁了市场诚信。
统计显示,2011年,黄浦区法院受理的各类诉讼案件总件数中,非公企业涉诉案件占比达到78%。占比较高。分类型来看,各类合同纠纷案件达到794件,占非公企业商事案件总数的90.64%。还有一部分案件涉及股东间纠纷,大都因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公司盈余分配权及知情权所引发。
此外,群体性纠纷增加也是近几年黄浦区法院非公企业涉诉案件的一个显著特征,并且这类案件主要集中于股东会议决议效力纠纷、委托合同纠纷和劳动争议案件中。
而非公企业涉诉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涉及三方面:首先是在设立过程中存在问题;其次在经营过程中存在问题;最后则是在用工制度方面存在问题。值得关注的是,这些问题中的部分现象在不少拟上市公司中也存在。比如,非公企业在设立过程中实际出资人出于各种考虑不愿意以自己的名义注册公司,而是由他人等级为股东的“隐名出资”。
据黄浦区法院副院长陈建伟介绍大量因“隐名出资”而产生的纠纷中,隐名出资人对公司的股东权完全系于名义股东的个人诚信,往往只有口头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实际出资人甚至面临无法获得救济的法律风险。
此外,非公企业股东虚假出资的现象泛滥,严重威胁了市场诚信。实际上,证监会在审核上市公司首发申请材料时,对股东出资的真实性也有严格要求。
而在经营过程中,白皮书总结出非公企业存在7类问题,其中,治理结构不合理,“家族式”管理模式使企业的经营权、管理权、决策权高度集中于企业主手中,导致企业决策发展短期化现象;股权高度集中且结构单一、亲缘化,导致企业规模扩张受阻等两类问题值得关注。
针对上述问题,黄浦区法院建议,进一步规范非公企业的设立行为,避免瑕疵设立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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