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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因2010、2011年度大股东新力达违规占款事项,新亚制程被深交所作出通报批评的处分。实际上,新亚制程股东违规占款并不止新力达这一项,其他的股东占款情况,即使是其2011年报中也未提及。为什么新亚制程年报中的说法前后矛盾?屡次出现的股东违规占款情况,又作何解释?
年报前后说法矛盾?
在2010年10月至2011年8月期间,新亚制程的大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以下简称“新力达”)通过公司关联方、供应商、客户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高达5426.17万元。这些占款主要被用于控股股东投资新项目时前期启动资金、开具银行资金证明等,其中,单笔最长占款期为74天,资金平均占款期约20天。由此,深交所近日对公司及董事长等人员作出通报批评的处分。
新亚制程数次隐瞒股东违规占款所为何事?是否如投资者所质疑的那样,上市公司变成了股东的“提款机”?记者就此致电新亚制程,公司工作人员称,之所以发生大股东违规占款的情况,是因为公司有些货物需要在市场上提前预定,这需要预支货款给供应商,而其中供应商和大股东之间有协议,所以就形成了占款,但协议的具体条款不太清楚。
记者发现,对于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的具体情况,新亚制程在其2011年的年报中已有披露:2010年-2011年,公司大股东新力达累计占用资金5426.17万元。其中,2010年度,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716.17万元;2011年度,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4680万元。
违规占款情况跨越2010和2011两个年度,但奇怪的是,2010年的时候,新亚制程还数次表示公司并不存在大股东违规占款情况。在其2010年的年报中,新亚制程并没有提到公司存在此类占款问题。
对于2010、2011年前后说法矛盾的情况,新亚制程工作人员称,这是因为2010年的时候,公司没有发现控股股东和供应商之间的关系,所以在上市公司披露年报的时候就没有说到这个情况。
股东屡次违规占款?
值得注意的是,新亚制程隐瞒的关联交易情况,并不止新力达违规占款这一项。在2011年初,新亚制程曾与多利工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以1200万元收购多利工贸100%股权,并向对方支付600万元预付款。但多利工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是时任新亚制程独立董事的的梁志敏,这样多利工贸就构成新亚制程关联方。
另外,2011年,新亚制程多次向深圳市新力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新力达新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车辆,累计金额达86.3万元。然而,这两家公司实际上都是由新亚制程董事长兼总经理许伟明控制的。而对于上述事项,新亚制程在其2011年报中并未提及。
对于收购多利工贸股权一事,新亚制程的工作人员回应称,公司当时准备建设新材料的公司,需要场地,独立董事知道这个事情后,提出他名下持有的公司有土地、厂房,可以提供给公司。当时是大股东帮公司垫付了定金,后来股东需要资金周转,公司又把钱给了大股东。但考虑到合规性问题,公司又从大股东处收回了这个钱,中间经过一个月时间。
而购买汽车一事,该工作人员解释称,性质不同。控股股东下面有汽车公司,包括维修服务等,而公司需要车辆及维修服务,从控股股东处公司能拿到优惠价,所以有这样的资金往来。
不过对于上市公司的解释,市场人士却有不同看法。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大股东占款已经违反了监管机构的规定,新亚制程知而不报则属于隐瞒信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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