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政府正式批准《海南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012年度实施方案》,明确今年全省57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具体任务、建设内容和具体项目、资金及其他各项保障措施。
《方案》明确,建立以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各市县政府应积极整合涉农资金,国土资源、财政、农业等有关职能部门联手,共同推动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其中国土资源部门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1.93万亩,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实施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9.85万亩,农业部门实施菜田改造项目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4.75万亩,水务部门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0.66万亩。
在监督和考核措施方面,《方案》明确,年内出台加强农村土地整治的相关专门文件,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年度完成情况纳入市县及职能部门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根据考核情况实施奖优罚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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