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轨道交通7号线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批准
2012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了深圳市轨道交通7号线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为了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充分发挥轨道交通网络效益,根据《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同意建设深圳市轨道交通7号线。
二、该工程线路起自南山区丽水站,经丽水路、龙珠大道、福强路、福民路、滨河大道、华强路、泥岗西路、八卦三路、红岭北路、田贝四路,至终点罗湖区太安站。线路全长30.256公里,全部为地下线,设车站28座,全部为地下站,其中换乘车站11座,分别与其他轨道交通线路和铁路客站换乘。控制中心设于轨道交通网络运营控制中心,设深云车辆段和安托山停车场。
本工程车辆采用A型车,直流1500伏架空接触网授电方式,最高运营时速80公里。初、近、远期均采用6辆编组,初期配属车辆41列/246辆。初、近、远期均采用单一交路运行方式,高峰小时发车对数分别为18对、26对和30对。工程机电设备配置方案按咨询评估后确定的方案执行。
三、本工程投资为254.92亿元。其中,资本金127.46亿元,占总投资的50%,主要来源为轨道交通上盖及沿线土地的开发收入,在土地收益不能满足需求时由市财政资金投入。资本金以外的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建设工期为5年。
四、项目业主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五、下阶段工作。
(一)要精心准备、积极探索建立“轨道+物业”一体化设计、投资、建设和经营的投融资模式,制订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建设资金的落实。
(二)结合工程进展情况,进一步优化线路和车站方案。进一步梳理主要工程风险源,提出规避措施,降低工程风险。深入研究落实车公庙枢纽的交通疏导方案和运营应急处置预案,以保证建设和运营安全。做好交通接驳设施规划,深入研究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设施的衔接换乘方案。进一步落实车辆和机电设备自主化方案,努力提高关键技术自主化水平。抓紧研究长期稳定的运营补亏政策与措施,落实运营期资金补偿方案。
六、项目实施中如有重大变化,须及时上报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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