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9月4日讯 宁波富达晚间公告称,公司同意由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经营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宁波市海曙天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宁波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余姚舜大财富广场托管合同》,受托管理余姚舜大财富广场总面积约4.95万平方米的商业地产。
公告称,宁波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其合法拥有的“余姚舜大财富广场”经营管理权给予宁波市海曙天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由管理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合法经营,全面展开专业有效的经营,提升“余姚舜大广场”的行业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场价值。
托管运营管理期限为139个月,自2012年3月1日起计算(具体起始时间以项目开业日前19个月起算,开业时间暂定为2013年9月30日)。年托管费用按“余姚舜大广场”年度总营业毛利的10%与年利润总额的20%两者较高者计算确定,但最低不少于每年人民币500万元。
公告称,预计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几年公司的净利润除该项目开业后管理方将收取最低不少于含税人民币500万元/年托管费外,其他具体影响金额目前尚未能可靠地计算,将在今后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余姚舜大财富广场”位于浙江省余姚市健康路108号,总建筑面积约4.95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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