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累存结余暴增 失业者申领困难
本报记者 陈锋 杭州报道
被杭州某软件开发公司辞退后,沉默、憨厚却颇有主见的吴耀辉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离开学习和生活了12年的杭州,回家乡江苏启东市发展。
在吴耀辉看来,他的决定是响应国家有关号召,到更需要人才、发展慢的地区去。他甚至认为,如果京沪广深的年轻人都像他这样主动撤离大城市,目前饱受诟病的大城市通病都会消除——交通不会堵了,房价肯定下来了,生活环境更适合人居了。
不过,他很快发现,这只是他的一厢情愿。在他回乡的路上,荆棘丛生,令他无力跨越。
“死三角”
8月15日,吴耀辉从启东赶到杭州,他再次来到位于文三路的杭州高新区人才中心办事窗口。吴的户口和人事档案均托管于该人才中心。在过去的半个月时间里,他至少来过此处三次,目的是办理失业证和申请领取失业金,但均碰壁而回。
吴耀辉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办理失业证是为了将户籍从杭州迁回家乡启东,启东户籍管理部门称失业证是必要条件。而领取失业金是为了生活,年迈的父母均在农村,无任何收入,失业金至少能让他扛上一阵。
办理失业证首先被卡喉。浙江省规定,办理失业证的前提条件是将个人档案由人才中心转至劳动部门。
“要转走档案你必须先把户口转走。”窗口一位工作人员说。在吴耀辉与该人才中心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中明确约定:“要求终止(人事档案)委托的……如有户口挂靠,须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这无疑是个“死三角”:户籍外迁启东需要失业证,办理失业证需要档案从人才中心转入劳动部门,而人才中心放行档案之前须将户籍外迁。
申领失业金与办理失业证一样艰难。工作人员查询发现,吴耀辉在杭州工作8年更换了7份工作,按规定缴纳了失业险,且符合“非本人意愿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要求,属于可申请失业金人群。
工作人员告诉吴,如果想领取失业金,他还需要提供这7家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然后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报到,按月接受就业指导,并在每月指定时间领取失业金。
“要求提供7家单位的离职证明,这一条很难做到。”吴耀辉说,因为时间太长,很多单位发生重大变迁,如更换办公地址,负责人发生变动等,开证明、盖章都不是容易的事。事实上,《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也没明确要求员工提供此前所有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吴认为人才中心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杭州某区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局负责人向记者解释,该人才中心要求吴提供7份离职证明,其实是为了档案管理的需要,而非申领失业金之必需,有点像“搭车收费”。
每月都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区报到的规定,对吴耀辉无异于是一条难以逾越的“天河”。“按照杭州当前的标准,即使申领失业金成功,能拿到手的失业金也就1100元左右。要领取,我只能呆在杭州,但是这点钱还不够租房。我若回老家,这笔失业金又因程序繁琐被剥夺了。”吴耀辉说。
吴耀辉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每月缴纳失业保险23元,按照缴纳比例,单位为他需缴纳46元,两项合计每月69元。2011年,全国缴纳失业保险人数为14317万人。“倘若以我的标准缴纳失业保险,每月失业保险基金收入为100亿元,一年总收入高达1200多亿元。如果都像我这样失业却领不到失业金,这笔巨额保险金岂不成为他们的常态收入?”
企业横生枝节
8月15日当天并非只有吴耀辉落寞。记者在杭州西湖区行政服务大厅劳动就业窗口等了不到10分钟,就看到3起申领失业金失败案例。
一位年轻的女失业者提供的材料显示,她总共缴纳了近20个月的失业险,但在最后一家单位缴纳失业险时间只有8个月。而工作人员告诉她,申领失业金的一个必备条件是,在最后一家单位缴纳失业险时间要满一年。
记者查询《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发现,相关规定表述为“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并未明确必须在最后一家单位缴满一年。相关工作人员在执行有关规定时,似乎有些变样走形。
一位名叫黄荣的失业者也被拒之门外,原因是其原单位浙江美浓涂料公司开据的失业登记证明书上,注明是“因黄本人意愿而脱离劳动关系”。“因为周末长期无休,而且加班不发加班费,所以合同到期我没有续签合同,单位就认为离职是我的责任。”黄荣说。
而西湖区劳动就业处工作人员告诉黄荣,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也被纳入“非本人意愿与原单位脱离关系”,符合申领失业金要求。她建议黄荣与原单位交涉,要求对方更改相关内容。
另一位女性失业者与黄荣的情形类似,其原单位开具的失业登记证明书,将解除劳动关系的责任归于员工,令其不符合申领失业金条件。
长期代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河北海之光律师事务所付玉阁律师表示,不良公司一般会采取变相裁员措施,逼迫员工主动辞职,以规避支付补偿金问题。这些“主动辞职”的员工,均被归入“因员工本人意愿脱离劳动关系”一类,而失去申请失业金机会,这是导致申领失业金人数偏少,失业金累存越来越多的一个重要原因。
“从通常意义上来说,有劳动能力者,只要失去工作,且此前缴纳了失业险,就应该享受到失业金救济。因此,当前很多限制申领失业金的严苛条件理应撤销。”付玉阁说。
结余暴增
8月2日,审计署发布2012年第34号公告,公布了“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结果”,其中包括对失业保险基金的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显示,在收支和结余方面,2011年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923.81亿元,比2005年增长1.70倍;基金支出合计433.44亿元,比2005年增长1.08倍;截至2011年底,基金累计结余2231.03亿元,比2005年底增长3.30倍。
《华夏时报》记者查询历史数据发现,2000年,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仅有63.5亿,而2009年达到580亿元,两年后的2011年,则大幅增加到923亿。
在参保失业险人数方面,2008年到2011年分别是12278万、12715万、13376万、14317万人。在领取失业金人数方面,2009年全国235万人受益,占当年参保人数的比例为1.8%。
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服务处主任裘宝仁向《华夏时报》证实,从杭州的情况来看,失业保险基金一直处于收大于支的状态,这得益于社会保险统筹,缴纳失业保险的劳动者越来越多,累存结余总量逐年增加。
杭州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则从另一个角度证实杭州失业保险收支情况良好:该市失业金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当前实行的是,失业金计发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80%。而相关法规规定,失业金的计发标准可以在最低工资标准的70%到80%之间浮动,而杭州取的是上限。
在申领失业金比例方面,裘宝仁以其所在的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为例说,全区13万人参保,而领取失业金人数只有1000多人。
“申领失业金人数比例偏低,是失业保险基金累存结余越来越多的一个原因。”付玉阁表示,失业保险基金累存结余越多,越有利于对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保障,有利于稳定就业和预防失业。不过,有几点需要注意:一是不能为了壮大基金规模而影响失业人员待遇,或设定过严条件令失业者无法享受到失业保险的保障作用;二是要避免这笔巨额资金成为部门常态收入,甚至被挪作他用。
审计署在专项审计报告中曝光:部分地区扩大范围支出或违规运营失业保险基金9215万元。其中:用于基层经办机构等单位工作经费6162万元,用于平衡县级财政预算2016万元,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等535万元,委托理财500万元。
“问题已经暴露,需要引起有关方面重视。在我看来,失业保险基金与养老基金一样重要。”付玉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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