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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电梯维保多方很头疼 “电梯惊魂”总上演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8月17日 11:17  中国网

  小区电梯的产权归使用居民所有,居民向物业公司缴纳电梯运行费,由小区物业代为日常维护管理,再由物业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电梯公司进行维保。从1996年烟台最早的电梯住宅出现,到现在电梯在各大居民社区的普及,似乎在居民、物业、维保公司三方之间的争论就从未停止过。

   电梯安全 成居民心头之患

  对高层住宅小区的居民来说,最害怕的事莫过于电梯“罢工”。家住进德小区98号楼的杨先生一提到电梯就怨声载道,“电梯经常出问题,有一次我们全家爬了20多层才回到家。”杨先生告诉记者,从1997年入住以来,现在其中一部电梯已经停用,全楼每天有三四百人仅靠一部电梯出行,上下班高峰时要等十多分钟才能坐上电梯。“我们多次找物业反映电梯的问题,和物业关于电梯的矛盾就没解决过”。

  根据《烟台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高层住宅小区物业在保证电梯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可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3元向居民收取电梯运行费。居民将电梯运行费交给物业,一旦出现问题,物业公司就成了居民的众矢之的。

  大多居民不知 电梯“几岁”

  记者走访了市区多个小区发现,大多数居民都不知道自己小区电梯的“年龄”。

  绿色家园27号楼3单元的居民高先生对自己单元楼的电梯还是很满意的,“前几天货梯坏了,但现在已经修好了。这里的电梯经常有维保的人过来,他们维保时都会挂警示牌。”但问及电梯的年龄,高先生却摇了摇头。随后在绿色家园27号楼前,记者遇到了几位市民,她们对小区电梯还挺满意,但问起单元电梯的年龄时,她都摆手说不知道,只说从2005年住进来的时候电梯就有了。

  物业:维保费上涨增加成本

  近几年,关于电梯的维修保养,物业公司与居民的分歧一直处在风口浪尖。一位不愿意透漏姓名的物业公司总经理告诉记者,电梯每月要进行两次定期保养,每三个月、半年、一年各要进行一次大型保养维修,电费、维保费用都在涨,而每月每平方米0.3元的收费标准还是2004年制定的,居民中还有一些人拒绝缴纳电梯运行费。因此,很多物业公司在电梯的维保方面都是“入不敷出”,心有余而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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