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微博)(24.790,1.29,5.49%)8月7日电 (记者孙杰)这几天,贵州茅台(1488.210,14.21,0.96%)遭到白酒行业集体声讨,原因是国家商标局在多次否定“国酒茅台”申请后终于在7月20日对外公示初审通过,如果在3个月的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则“国酒茅台”商标将正式通过。昨天,汾酒表示已正式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的商标局递交了商标异议申请书。行业专家也纷纷提出异议,一时间茅台成了异类,遭到行业集体声讨。
汾酒:难道茅台有特权?
汾酒是第一个站出来提出反对意见的,并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申请书。汾酒集团在申请书中指出,被异议商标中的“酒”字是酒类商品的通用名称,依据《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属于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另外,汾酒方面指出,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被异议商标违反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注册商标的形式授予被异议人的酒类商品‘国酒’的荣誉称号,将构成超越行政职责范围的行政违法行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职责看,其并无授予某一企业的酒类商品‘国酒’荣誉称号的权利或职责。”同时,汾酒直接质疑茅台享有特权:“难道《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和第十一条第一款对其没有法律效力?”
专家:茅台独占国酒伤害了行业利益
事实上,之所以白酒纷纷站出来反对,是因为茅台注册“国酒茅台“商标,直接威胁到了汾酒的国藏汾酒,西凤的国典凤香,泸州老窖(119.080,1.08,0.92%)的国窖1573,五粮液(131.120,0.62,0.48%)的国五液,甚至今世缘的国缘K5等众多国字号的名酒超高端产品商标使用权,影响到了多数品牌的利益。对此,白酒营销专家肖竹青认为,“国酒茅台”商标,以一个企业的利益伤害了一个行业的利益,必然会受到集体反对。他表示,依据中国《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茅台申报“国酒茅台”是违法的。另外他指出,从去年春节至今,茅台市场行情价格持续下滑,价格只涨不迭的神话破灭,咋一看,似乎是屯茅台酒的投资者和投机者遭遇资金紧张抛货低价倾销所致,从本质而言,如果市场有刚性需求,不至于茅台行情价格持续下滑至今。因此他表示,茅台称国酒不合情、不合理也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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