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评论版主编 刘波
在这个国际金融危机大潮未退、西方金融监管机制经历结构性重组的时刻,西方银行界尤其是大银行的不当操作乃至丑闻此起彼伏,早已司空见惯。但是,从6月底开始笼罩在英国伦敦金融城上空、愈演愈烈的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丑闻,还是显得骇人听闻,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公众所能容忍的底线,引发了一场对西方银行整体风气和文化的深刻考问。
在此之前,普通的银行业丑闻大多涉及具体银行的违规交易,多由银行内部人发动,损害的是银行本身及其股东、客户的利益,影响范围限于特定银行及其利益相关方,例如2011年9月瑞士银行集团交易员违规操作,在带来23亿美元巨大损失的同时,严重影响瑞银声誉,是近一年来闹得比较大的事例。
但这次Libor丑闻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不只是具体金融机构的违法行为,而是整体市场性的操纵,牵连广泛,操纵对象是一个市场的标尺性的、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基准利率,而且,大银行既是操纵行为的策动者也是直接受益者,普通的市场参与者乃至公众则成为最大的潜在受害者群体。这就必然加深金融界与社会的裂痕,让投资者和公众对大银行产生更多的不信任。
此前,Libor并不为非金融领域的公众所熟知,其全称是London InterBank Offered Rate,其中的“报价”(offered)一词,点出了Libor形成机制的精髓。Libor的确定并不是根据现实的金融交易统计数据,而是计算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市场上各家主要银行之间拆放利率的加权平均值,得出最终的数字。Libor的形成来自英国银行公会(BBA)指定的6-18家银行的报价,在每个工作日的11点左右,由各家银行向汤姆逊路透公司提交一个它们认为自己所需要的同业拆借利率,去掉最高和最低的四个报价后计算平均值,便是当日的美元Libor利率。
在理想的状态下,通过这一机制可以算出一个理想的利率,较准确地反映市场价格信息。即使有些银行想通过高报或低报利率从中获利,剔除高低值和计算平均值的机制,也将使其不能得逞。理论上说,不同报价银行作为竞争者可以达成制衡,防止个别银行获得不当优势,形成一种自我监督的荣誉机制(honor system)。因此,针对此前批评者对这种利率形成机制的质疑,英国银行公会都以这体现了自由市场的自律性和优势为由,加以辩护。
但显然只有在各家银行作为相互隔绝的个体,并只为自身利益考虑而做出报价决策的时候,这一形成机制决定的利率才能保证公允性。一旦不同的报价者达成共谋,采取协同行动,他们就可以增加所有人的利益,而把损失转移给外部。
根据英美有关机构目前的调查结果,巴克莱银行的交易员也许和其他一些大银行的交易员共谋,采取了类似的协同行动。报价者可以合作采取两种操纵方式,一种是以调整和控制Libor利率来使本银行的投资头寸得益,另一种是通过低报利率报价,给市场参与者形成银行资金状况比实际情况好的假象。
而这起丑闻也不是新事,而是长期不法操作的“东窗事发”。早在本轮全球经济危机爆发之前,对于报价银行通谋的警告多年来一直存在。根据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FSA)的报告,从2005年1月到2009年6月,巴克莱银行的衍生工具交易员总共提出了257项请求,要求修改Libor和Euribor(欧洲银行间欧元同业拆借利率)。2007年8月,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就开始收到群发邮件,称银行提出的Libor报价低得不合情理。但这些警示一直没有得到监管机构的充分重视,尤其是在金融危机爆发之后监管者忙于“救火”的氛围中,这些隐蔽的技术性违规更被置于无关紧要的地位。直到今年6月27日巴克莱银行在调查中被迫承认有不当操作,事态才急转直下,而且牵连愈加广泛。
报价银行暗中操纵行为的被揭发,也使Libor从自由市场自发确定利率水平的好例子,变成确证放任无度的银行行为之恶果的反面典型。目前的事态似乎在朝着几个方向发展。一方面,越来越多的迹象显示,已遭受2.9亿美元罚款、首席执行官戴蒙德引咎辞职的巴克莱银行,不过是这桩丑闻的冰山一角,越来越多的银行将遭到调查。另一方面,公众问责的矛头指向,已经从涉事大银行转向监管部门。另外,人们的关注焦点正从具体不法行为的处罚,转向亡羊补牢的机制修补和建设。”
现在英国监管机构已把目光转移到了至少四家世界级大银行身上——汇丰、德意志银行、法国兴业银行和法国农业信贷银行,其范围可能还会扩大。越来越多的人怀疑这些不当行为可能得到了监管者的默许,即监管机构是否事先知道操纵行为或其可能性,而置若罔闻。
更多人呼吁强化Libor形成机制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英国央行行长默文·金表示,Libor需要一次“彻底改革”。他已邀请其他央行行长9月9日到瑞士开会,讨论“大力度的改革”。美国早在两年之前已经汲取金融海啸的教训,推行大规模的金融监管机制改革,现在看来,以Libor丑闻为契机,英国乃至其他欧洲国家或许也会采取类似的也许规模较小的行动。
Libor丑闻的爆发也带来对银行业的文化的深刻考问。如此一个成熟的、长久运行的、影响范围广泛的机制竟然隐藏着这么多不足为外人道的内幕,的确非常打击人们对金融机构的信心。
在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之时,华尔街的金融大亨一度成为汇聚公愤的焦点,去年爆发的“占领华尔街”运动就说明了这一点。Libor这起丑闻似乎已经让伦敦金融城成为继华尔街之后的另一个“坏孩子”,这恰好也与本次国际金融危机的“震中”转移到欧洲的大趋势暗合。
公众指摘的主要问题是,金融高管所得薪酬超高,而且“大到不能倒”,在造成金融危机之后,又需要纳税人的钱来救助自身。大银行形成了某种高高在上的独立王国,只遵循自己的规则,轻视客户和大众利益。今年3月,高盛公司前高管格雷格·史密斯在离职后,公开抨击高盛文化“有毒”,虽然有的地方语涉偏激,但确实点出了一些问题。例如史密斯批评说,现在高盛的运行模式和赚钱理念把客户的利益放在次要位置,首先想着自己赚钱,藐视客户。本次的Libor丑闻,无疑向人们传达了与此相似的印象。
西方银行业的燃眉之急不仅表现为Libor丑闻,现在甚至出现了各家主要大银行均在因不同原因接受司法机构调查的空前“盛况”,金融业的信任危机加剧,而人们普遍认为这与盛行于大银行的“犬儒”文化有关——醉心于追求利润而忘记了金融业的“本分”。有监管者形容巴克莱有一种“赌博文化”,而且以大众利益为赌注。丑闻也许表明银行业应该反思,树立正确的文化和伦理,金融业的本质是服务业,这种“工具性”不应“异化”为目的本身。
对于中国企业来说,Libor丑闻也涉及到具体的利益,但现在只是被动受影响,只能寄希望于西方监管机构的调查和纠偏,提升在国际金融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有待时日。Libor丑闻也表明西方金融监管体制面临新的危机,其引发的金融监管思路与制度变革才将是这一事件的最重要遗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