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 产经 > 魏桥模式:违法供电还是电改先锋 > 正文
■ 本报记者 黄烨
不经意间,山东魏桥集团就成了挑战“电老虎”的明星企业。日前,有消息称,魏桥集团自办电厂不但为旗下的企业供电,还向周边的其他企业和居民供电。更吸引眼球的是,魏桥集团的电价“比国家电网(微博)低了1/3”。
但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下称“中电联”)副秘书长欧阳昌裕眼中,魏桥集团已经违法,并存在安全隐患。“仅山东省,就有179家企业建立了企业自备电厂。但像魏桥集团超越供电范畴向社会用户供电的仅此一家。这是一种违法行为。”5月20日,在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采访时称,欧阳昌裕称,通常自备电网是与大型工业企业的电压等级相配套建设的,“对社会供电需要改建、附加一些变电降压设备,这对供电会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法理不外乎人情。”一位业界律师昨日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据现行的《电力法》和《价格法》,虽然魏桥集团的行为被定义为违法,但这是不是提供了另一种居民用电的思路?同时,相关部门或也该思考,一家民营企业能提供低于市场很多的电价,为什么国有企业做不到呢?”
涉嫌违反《电力法》
对于像魏桥集团这样的大型生产企业来说,拥有自备电厂属于正常现象,且并不违反中国的相关法律。
据媒体报道,“魏桥集团不但为本集团旗下企业供电,同时也通过自建电网向其他企业供电。”报道称,“0.6元/度是魏桥集团对外供电中较高的商业用电价格。在魏桥的家属区,魏桥的供电价格是0.35元/度。家属区之外国家电网的居民用电价格是0.6元多/度。”
不仅如此,“魏桥集团旗下企业用电价格不到0.3元/度”,因为价格优势明显(当地工业用电价格接近1元/度),周边其他城镇的企业都会向魏桥集团购电。上述报道还总结称,无论是工商业用电,还是居民用电,“魏桥集团的电价都比国家电网要低1/3以上”。
一则报道“激起千层浪”。魏桥集团的举动不仅获得了很多消费者的称赞,还被一些网友认为是挑战“电老虎”的急先锋。但国家发改委的一番表态却打落了魏桥集团的“高帽”。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一位负责电价的人士表示,“毫无疑问,企业自备电厂的电用起来肯定便宜很多,但这不符合《电力法》,安全、环保方面也有问题。”该人士还对媒体称,“电网企业需要承担社会责任,企业自备电厂不必考虑这些,只要高出自己的发电成本价,就可以售电。”
“从相关规定和法律条文看,魏桥集团的行为确实违法了。”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吴俊锋律师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中国《电力法》第21条规定,电网运行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第25条也规定,“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应考虑电网的结构和供电合理性等因素,且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但就现状而言,魏桥集团属于“第二个营业机构”。
“另外,《价格法》也在某种程度上不支持魏桥集团的行为。”吴俊锋称,“比如,政府在必要时可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其中就包括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和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中国价值指数首席研究员崔新生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业界都称‘市场煤’、‘计划电’。之所以称为‘计划’是因为,电价的构成中不止有煤价的因素,还有国家规定的环保、安全和工程建设方面的收费。”
魏桥模式可否借鉴
吴俊锋认为,虽不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但这起纠纷还是会引发消费者的思考:中国电价到底能不能降下去?反向思考,魏桥集团的低电价有没有可借鉴之处?
“中国电力市场还没有实现充分竞争,电价的成本还不透明,价格与大家期望的还有差距。”欧阳昌裕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不过,欧阳昌裕强调,“像魏桥电厂这样的环保设施不完善、运行安全无保障的低成本运行模式不能成为改革的样本。”
“没有借鉴意义。”能源专家林伯强(微博)对《国际金融报》记者直言,“最关键的原因是,魏桥集团某种程度上既承担了电厂的责任,也兼备了电网的功能。也就是说,魏桥模式属于典型的‘厂网结合’。这与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初衷并不符合。”从2000年开始的电力体制改革中,确定了主辅分离、输配分离、厂网分离的原则。其中,目前相对成功的就是2002年厂网的分离,形成了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两家电网企业。“推广魏桥模式,就是回到电力改革之前。”林伯强说,这显然不会为相关部门接受。
不过,林伯强强调,魏桥模式给业界的提醒是:可进行相关试点,即适当引入竞争,在相关部门的允许下,某家民营企业可于某个区域,在与国家电网一样的监管条件下,进行小规模的试运行。“从中比较,到底是民营企业价格优势、供电优势强,还是电网公司能保持稳定的运行效率。”林伯强认为。
媒体则呼吁,应借此机会,推动《电力法》的重新修订与电力体制改革的继续向前。有分析人士认为,《电力法》原有的一些规定和内容“已经滞后”,且持续十年之久的中国电力体制改革实际上“已停滞不前”。
而消费者认为,姑且不论魏桥模式的对与错,相关部门和企业应首先算清楚一笔账,即国家电网公司比魏桥集团高出的成本,是不是真的都用到了环保、安全管理等实处?在适当的时机下,是不是也应该公布更明晰的电价成本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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