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日电 (财经频道 杨威)从2011年9月1日起,一批经济领域里的法律法规将正式施行。包括备受关注的个税起征点上调至3500元,二三线城市之一的台州楼市限购“首令”实施,以及赴日个人旅游门槛降低等一批影响民众生活的政策。中新网财经频道为您梳理这些法规规定,望对网友有所助益。
新个税法9月1日起实施 约6000万人不需缴个税
备受关注的新个税法9月1日起将全面实施。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34票赞成、6票反对、11票弃权,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该决定将于今年9月1日施行。
由于公众和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对进一步提高个税免征额呼声强烈,最终通过的个税修改决定将工薪所得免征额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将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此前表示,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后,纳税人纳税负担普遍减轻,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这就意味着,经过调整,约6000万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9月1日后,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的内容主要有五大亮点。
首先,工薪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
第二,工薪所得税率表由现行的9级简化合并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最低一档税率由5%降为3%。这一调整,使得中低收入阶层适用3%和10%低税率的人群大大增加。
第三,调整了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税率级距。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级距虽然仍是5级,但每一级距的金额都是以前的2至3倍。这一举措也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个体工商户的税负。
第四,涉外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的同时,涉外人员附加减除费用标准由2800元调整为1300元,总的减除费用标准维持4800元不变。
第五,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限,由现行的次月7日内延长到次月15日内,与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税种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限一致。
二三线城市楼市限购“首令”台州实施 20个城市或集中出台
住建部此前公布了“二三线城市限购5项标准”,近期正与一些地方政府就实施限购令细则加紧磋商,有消息称将有接近20个城市同意自9月起实施限购令。
25日,浙江台州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楼市限购措施,这个二三线城市限购的“首令”将于9月1日起实施。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台州限购政策的出台,是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在二、三线城市出台限购政策的具体执行,对于其他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具有极强的示范作用。
业内人士认为,在调控持续深入的背景下,楼市传统意义上的“金九银十”可能无法如期而至,开发商们将不得不降价促销走量。
据《经济参考报》消息,住建部可能约谈的城市将首先集中于廊坊、珠海、惠州、昆山等“准限购城市”。这些地区由于受到此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限购政策的挤出效应影响,当前房价涨幅普遍较高,按照住建部的“限购5标准”,有理由纳入新一轮限购范围。
另外,还有房价绝对值较高的城市,包括:珠海、台州、昆山、张家港、湖州、嘉兴、吴江、常熟、江阴、扬州等;以及70个大中城市房价指数涨幅较高的城市(比去年上涨6%以上,环比上涨0.3%左右)的城市,主要有:岳阳、丹东、秦皇岛、牡丹江、襄阳、洛阳、常德等。
国家统计局此前数据显示,70个大中城市中,实施限购政策的39个城市房价定基涨幅已明显放缓,普遍低于31个非限购城市的定基涨幅。6月份,39个已限购大中城市房价定基涨幅为4.53%,31个非限购城市房价定基涨幅则为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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