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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号文迷局 北京6年前曾上书修补个税征管漏洞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7日 03:20  21世纪经济报道

  刘涌 曹璐

  迄今为止,很多人并不愿意相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以下简称“47号公告”)是假的。

  8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表了《关于有人伪造“47号公告”的声明》,称“此文件及解读稿系伪造”。

  这份声明意味着公众关于年终奖可以“多劳多得”的预期落空。但不免让人产生疑问的是,既然现行关于年终奖的缴税办法存在漏洞,为何没有及时修订?

  但对于这个公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国税总局在声明中并没有做出回应。而据记者了解,北京市税务部门早在6年前就曾对个人征税年终奖纳税的政策漏洞问题上书国家税务总局,然而至今国税总局没有对此做出任何修改举动。

  全国都信了

  “可以看到,政府部门已经在辟谣方面做出努力,但这种回应还应该更详细、更具体,直面公众最关心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敬波如是说。

  “47号公告”的流传最早起于一家名为“税屋”的网站。

  “税屋”也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声明后的第一时间发表声明,对此事致歉并表示将加强内容审核。但“税屋”没有在声明中就这份文件的来源做出说明。

  “国税总局已经对法规出台的程序做了很大的完善,早已改变了以前各部门间存在的协调问题,不太可能出现这种讨论稿外泄的情况,”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周序中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47号文”为国税总局内部讨论稿的可能性不大。

  随即,这条信息受到了更多媒体的关注。在8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表声明之前,包括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以及广州日报、北京晚报等诸多媒体纷纷对“47号公告”进行报道。

  而“47号文”传递出的“避免多劳少得”的信息,获得很多网友好评,而且这份伪造的个税补漏文件很快被媒体、投资机构等解读,一时间,“全国都信了”。

  “47号公告”在全国上下沸沸扬扬讨论了4天以后,国家税务总局发表声明,称47号公告是“近日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发布。

  但相比“47号公告”的真假,公众此时可能更关心年终奖的征税方案,而在这方面,国税总局在声明中并未提及。

  未补的漏洞

  我国现行的有关年终奖征税办法,是国税总局于2005年发布的《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按照上述征税办法,却有可能出现年终奖发得越多,反而到手的收入越少的情况。以年终奖6000元为例。按照国税总局的算法,6000元适用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应纳税款300元。但若增加1元到6001元,则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应纳税款575.1元。两者相差可达275.1元。

  “这个问题在临界点上表现很明显,实际数额没有增长多少,但所使用的税率已有很大差别。”北京市律师协会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李荣法说,“这个问题应该是很容易解决,只要对这个算法稍作修正即可。”

  实际上,很多年前,北京市就曾针对这个缴税办法向国家税务总局进行过请示。

  “在国税总局的通知发布不久,北京市就发现了这个问题,并向国税总局提出,不过,国税总局在批复当中仍坚持了原来的算法。”清华大学法学院税法教授黄新华对本报记者如是说。

  而伪造的“47号公告”当中提出的新年终奖征税办法,看上去已经解决了原来的问题,这也正是其引起“避免多劳少得”欢呼的原因。

  个人所得税3500元的新起征点将在9月1日起正式施行。但国税总局最终并未在声明中提及有关缴税办法的内容,而仅就“47号公告”的真伪做出了表态。

  “在这起事件中,这显然是不够的,因为公众一直以来真正关心的是征税办法,”王敬波说,“国税总局在澄清文件真伪的同时,还应该对现行征税办法做出说明,继续维持的理由是什么,如果修改应该怎么改,这样的工作是否在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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