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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胜军:马云的云计算算计了谁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17日 01:23  第一财经日报

  刘胜军

  在中国企业家中,马云(微博 专栏)一向形象正面,堪称颠覆式创新的典范、企业文化大师、新一代企业家的代言人。然而,目前马云却卷入了“支付宝”漩涡,越是辩解越不知其所云。与达能-娃哈哈之争类似,支付宝事件也将成为考验中国企业“契约精神”的又一标志性事件。

  综合目前的信息,支付宝事件的核心是:支付宝的100%股权从阿里巴巴集团转移到了一家马云控股的私人公司浙江阿里巴巴。鉴于马云既是阿里巴巴集团重要股东和董事长、CEO,又是支付宝股权的受让方,此次股权转移属于典型的重大关联交易。

  马云辩解的主要理由在于央行关于支付牌照的规定。央行要求,做网上支付的企业要想获得牌照,必须是内资公司。支付宝CFO井贤栋证实,今年1月,浙江阿里巴巴在央行向支付宝发来询问函之前,与阿里巴巴集团之间实施了协议控制(VIE),这一协议控制此后在支付宝应央行做出书面声明之前由公司管理层决定取消。

  在此,这一辩解存在两个问题:首先,外资控股的支付宝并非一定拿不到支付牌照,只是不能第一批拿到牌照而已。央行第三方支付政策在外资企业准入问题上的说法是:“另行规定,由国务院批准”。不论动机为何,管理层取消协议控制,属于明显违背契约的行为。再次,即使为抢占竞争先机,支付宝股权不得不转移给内资,也必须遵守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做到程序合规。

  马云对契约精神的违背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股权转让先斩后奏。今年5月11日,雅虎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所提供了一份经营业绩详细报告,披露支付宝的所有权被转移,同时在声明中表示,支付宝股权变更在去年8月完成,但雅虎直到今年3月31日才得到通知。因此,可见阿里巴巴管理层未能就股权变更的重要信息进行及时告知。

  第二,支付宝股权转移并未得到董事会批准,“知情”不等于“同意”。鉴于支付宝的巨大价值,其100%股权的转移,理所应当得到董事会批准,而对于雅虎这样的上市公司来说,恐怕还需经过股东大会表决。但是,马云仅在2009年6月得到董事会的“口头同意”,2009年7月通过一份“董事会纪要”获得授权。而从目前孙正义的表态来看,董事会并未授权转移支付宝股权。孙正义说:“在‘协议控制’方案被马云拒绝后,软银就不再参与有关支付宝补偿问题的谈判。现在,我以沉默的不合作挑战马云试图构建的权力新格局。”马云给出的回应是:“董事会不知情,这个怎么可能。”可是,须知“知情”不等于“同意”。马云说:“至于支付宝重组后相应谈判工作,我们一直在董事会层面进行”,这等于招认了事先未得到董事会批准的事实。

  所以说,即便今后马云能与雅虎、孙正义达成补偿协议,即便补偿协议能获得董事会通过,也无法改变支付宝股权转让上的程序不合规的事实。

  与娃哈哈-达能之争一样,此案亦彰显出中国企业家诚信的危机。虽然马云和宗庆后(微博 专栏)赢得了股权,信誉却遭到了污染;虽然马云和宗庆后个人财富得到了增加,但可能中国企业家作为一个整体将付出长期的代价。

  阿里巴巴是一家成功的企业,但创始人马云没有控制性股权,与大股东雅虎更是多次交恶。雅虎一直拒绝马云收购其所持阿里巴巴股份的提议。马云是否将支付宝“偷天换日”视为扭转局面的历史性机遇?央行的政策规定是否成为了他的“利器”?事情还是真如马云所说,只是为了支付宝、淘宝、阿里巴巴的生存而为?关于马云的“云计算”,我们不得而知。

  但毫无疑问的是,商业社会自有其运作规范,在市场经济中,契约精神的重要性更无需赘言。而马云此次所为,显然有违此精神。

  中国屡屡发生违背契约的现象,其根本原因在于违约的成本太低。这次不能说马云让国人失望了,只能说他没有带给国人惊喜。马云的做法,其实在中国的商业文化背景下很正常、很不让人震惊。关键是大家对马云的期望过高了,包括我在内。而巨人网络CEO史玉柱(微博 专栏)居然认为马云就“该流氓点”,建议马云做“爱国流氓”,这样的是非观和商业操守,实在让人愕然。

  马云的“云计算”,在我看来,其实是算计了他自己,也伤害了中国本已脆弱的诚信文化。

  (作者系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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