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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苏州支行回应违规建别墅:未出资 未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9日 09:14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9日讯 5月17日,网民“王者168”在猫扑网发表题为《中国人民银行苏州支行集资建豪华别墅,有图有真相》的帖子,曝光了央行苏州支行集资建违规别墅的情况,网民发帖称,2008年购买了苏州“越溪庭院”联排别墅,央行苏州支行集资违规建别墅,向其索要多交的15万房款。此帖子发出后,引发网民的热议。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18日就该行“集资违规建设豪华别墅”一事作出回应。

  央行相关负责人回应

  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解释说,经核实,2005年起,江苏吴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包括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部分职工在内的人员洽谈商品房团购事宜,并于2006年5月签订了团购协议。2008年1月,参与团购的职工个人与江苏吴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售合同。在整个过程中,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没有出资,没有提供任何形式的补贴,所涉土地的使用权也不属于苏州市中心支行。以上团购行为是个人与江苏吴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之间正常的商品房买卖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一位负责宣传的人士表示,南京分行目前对事件并不知情,如果事实存在,那么这损害了中国人民银行的形象,将立即对此展开调查。

  帖子内容

  2008年购买了苏州“越溪庭院”250平方米的联排别墅,之后被告知要多交15万才能收房。更奇怪的是,索要这15万元的并不是开发商,而是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第一,人民银行作为一个金融管理机构它没有权利参与到商品房的开发建设当中。第二,合作合资建房仅仅是单位内部员工所建的房屋,那不应该建别墅。经济适用住房要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建设部2006年曾下发2006年196号《通知》,要求全国各地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通知第一条就明确规定:从2006年8月14日起,一律停止审批政府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已获审批的项目必须按照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执行。(编辑根据新华社、中国江苏网稿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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