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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开放讨论空间 免征额引讨论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8日 07:10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 中国人大网25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及草案说明,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为草案调整开放了讨论的空间,截至昨日,意见征集已持续两天。

  个税免征额3000元是否合理,起征点提高幅度能否跑过通胀?个税级次能否进一步缩小,实施更加普惠型的减税策略?能否出台更完善措施,使高收入阶层替代工薪阶层成为征收主体?在通胀压力加大的背景下,承担着“调整收入分配”使命的个税改革每走一步,都牵动着公众的心。

  3000元免征额能否跑过通胀?

  为何个税免征额拟定为3000元?根据全国人大公布的草案说明,规定免征额的目的,是为了体现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不纳税的原则。

  据国家统计局资料,2010年度我国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为2167元/月。2011年按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增长10%测算,约为2384元/月。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草案拟将减除费用标准由现行的2000元/月提高到3000元/月。

  免征额多少才合理?这个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热烈的讨论。

  有专家认为,个税免征额的设置应有一定的前瞻性,让中低收入群体在通胀压力增加的背景下依然能够“保障生活”。根据物价走势,个税免征额如上调至3000元,三年内将可能被城镇居民实际消费性支出超过。届时,个税免征额将再度面临上调压力。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认为,个税征收应该实现指数化,与CPI挂钩,半年一调或者一年一调,进一步提高个税征收的科学化水平。

  广东省财政厅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黎旭东表示,个税免征额频繁上调恐怕“动静太大”,对征税造成较大困难,而且不利于大众建立明确的预期,不利于税制的稳定。调节税率和级差是更为现实的选择。

  公众声音

  网友“甘元春律师”说,“近年物价上涨,个税免征额只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活像挤牙膏。”

  广州市民钟女士则认为,“提高免征额,纳税人的负担是减轻了,但是我们的福利是否会因此受到影响?政府对低收入人群的各类福利补贴,比如廉租房,对教育、医疗等等社会公益事业的投入,钱从何来?”经测算,按照此轮个税调整方案,与2010年相比,全国约减少个人所得税收入990亿元。根据我国税制,个税属于地税,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而对市民的各种福利事业主要是由地方财政承担。个税减了,地方财政的这个缺口,谁来补上?

  个税级次能否进一步缩小?

  个税改革草案反映了政府调节收入分配的意图,即“提低、扩中、调高”。有业内人士测算,根据草案,受益最多的是月收入“7500元-12000元”群体。对此,网民热议,中等收入群体的范围是否过于狭窄,能否实施更加普惠型的减税策略?

  现行法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9级超额累进税率。为了有效地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草案拟将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了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业内人士测算,一审草案中调整税率级次级距的结果,在不同的收入群体中,税负减免最多的是7500元-12000元的人群;一旦超过12000元,减负数额开始收窄。影响最大的是收入超过9000元低于2万元的人群,他们的税率从20%提高到25%。

  有专家认为,个税级差过多过密,将加重个人收入增加时承担的边际调整,不利于鼓励劳动者增加收入;建议实施更加普惠型的减税策略,将个税级次缩小为五级,适当降低中等收入工薪所得的税收负担。

  公众声音

  不少百姓认为,对于广大中等收入群体而言,减负最多的“7500元-12000元”范围显得过于狭窄,它将众多人群排除在范围之外。

  一位网友“老鹰”说,“看看北京、上海中等收入群体的困境吧,房贷动辄每月过万,个税减负不多,让中产们活得稍稍轻松点,行吗?”

  广州市民李海认为:“中产收入阶层的税负偏重,导致可运用资金减少,对拉动内需不利。”

  高收入阶层能否成为征收主体?

  在个税领域,长期以来工薪阶层代缴代扣,而高收入阶层逃避纳税现象普遍。“公平纳税”成为公众的普遍愿望。

  个税改革草案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将现行适用4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入了45%税率,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调整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通知,要加强对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生产经营所得等方面的个税征管,力图堵住高收入者偷逃税的漏洞。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林江认为,“此次个税调整拉开了收入分配调整的大幕,以减轻中低收入者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为重要内容的个税改革。对高收入者如何明晰其所有收入,我们仍然需要继续破题。”“考虑家庭因素的综合个税计征具有显著的公平性,也是国际实施的惯例。改革的方向应在综合掌握纳税人各类收入的基础上,考虑家庭实际情况,给以适当减税或免税。”林江建议。综合新华社报道

  公众声音

  有网民表示:“工薪阶层最可怜,经过自己多年的努力工资稍有增加但税一分也少不了。可是高收入者却有很多方法可以不交税。”

  还有网友指出,“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花样繁多的实物补贴规避了个税征管,而民营企业各项补贴多以现金发放,成为个税征收的重点。因此,应加强个税征管的公平,对各部门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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