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6日讯 (记者 孟洁) 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刚经过第一次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5月31日。消息一出,立即引来网友的广泛参与。
声音一:起征点不是越高越好
花开了:起征点也不是越高越好,因为那样的话,调节收入差距的功能将减弱,而且税收少了,物价高了也等于白干。
中经网友:我觉得个税起征点不应一刀切,应是定最低起征额然后上浮一定额度,例如最低起征额为3000元,起征额范围在3000元至6000元之间,再根据各个省、市的经济发展速度、消费增加速度等因素提出一个指导起征范围。
声音二:起征点应该体现地域公平
空空:税收改革,需要体现地区差异。北京上海月入2万,如果算上背负的房贷,连中产阶级都算不上,但按照新税法,已经作为高收入者对待了。所以,起征点应该体现地域公平。
中经网友:中央应该给予省和直辖市根据其生活成本情况有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如统一的起征点为3000元,经济水平高的城市适当上调,水平较低的维持不动。地域公平比提高起征点更重要。
声音三:个税修正意见
自由风:建议收入达到起征点的3-4倍就应该多缴个税,并且最高应该在50%左右。对于一些非劳动所得的收入,比如在资本市场原始股上市的这些收入,现在基本是按20%来征收,其实根本不合理,应该按50%征收。
中经网友:建议将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7级税率分别由5,10,20,25,30,35,45(%,下同)下调至1,2,5,10,20,30,40。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的5级税率分别由5,10,20,30,35下调至2.5,5,10,22.5,30。
晴天:现在很多人工资明目繁多,到手工资很高,但是名义工资确做的很低,造成了贫富悬殊,国家应该加强对这些方面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