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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福利房挑战政策红线 被批抢劫公共利益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15日 21:56  法治周末

  近日,“清华大学将向教师分房1000套,并拟再建5000套”的消息在网上被热炒,福利房政策再次引起众论。清华大学校长顾秉林豪言“十年之内应该不会再发愁教职工的住房问题了”。他表示,清华将在百年校庆后给教师大规模分房,教师只需以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的市场价支付房款,其中首批的1000套已建成并将分给教师,另外在海淀前八家、后八家地区还有近5000套的建房计划,这些房源将大致解决清华教师住房问题。

  不过,公众对此显然疑云重重:海淀区前八家、后八家的土地是清华大学自家的吗清华大学在海淀区前八家、后八家土地上建房,是否通过法律规定的审批程序

  “好阔的腰包”、“好大的气魄”,网民如此形容清华此举。品味起来,这其中有五分艳羡,似乎也有五分不满。

  福利房“抢劫”公共利益

  进入3月,清华园附近的新盘均价达到38000元/平方米(数据来自安居客、搜房网)。有人望房兴叹、有人牢骚满腹,但清华园中的精英们此刻对住房问题却保持了沉默———以一万出头的均价坐拥中关村商圈,他们难说有什么意见。

  “清华大学,你凭什么”网友的质疑之声直指特权。

  然而,不愿为特权让路的他们,事实上正在为特权买单。“清华大学教师并非需要政府福利保障的低收入阶层,政府划拨的土地本应用于特定的非常需要帮助的人群。海淀区的土地如果因为清华的使用而减少,就必然会迫使其他购房者只能花更多的钱去竞买少量的房产。”北京房地产专业律师秦兵说。

  在秦兵看来,清华大学或难以排除“搭车建房”的嫌疑。“清华大学若不能证明海淀区前八家、后八家地块的来源,那么就难以排除侵占公共财政、居民公共利益的嫌疑。若八家的土地不给清华,原本也可以进入商品房市场而转化为政府财政收入,进而用于居民的福利。”秦兵对《法治周末》说。

  事实上,福利房现象并非清华独有。在一年多前,任志强(微博 专栏)就曾公开批评北京的福利房现象———“土地供给的三分之二住宅用地被一些单位用作建福利房,剩下的三分之一才被用来建商品房。”他当时给出的数据是,北京有接近两倍于商品房总体数量的“非商品房”被一些“特定机构”所用。另一个既定的事实是,在北京市西直门、新街口、广安门、广渠门等位置优越、交通方便的区域,分布着相当数量的公务员社区。

  “这种现象实在太普遍了。”中国民主建国会北京市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马光远(微博 专栏)对《法治周末》说。此前,马光远曾多次撰文抨击此种挤占公共利益、加剧商品房市场供给紧张状态,进而推高房价的现象。

  秦兵更是不留情面地质疑:“清华此举得到了谁的许可如果清华可以这样,北京其他单位是不是也可以拿地建房”秦兵认为,如此规模巨大地动用公共利益去补贴少数人,显然是不合适的,“这是一种公然‘抢劫’社会福利的行为,政府在土地管理上应该加强监管。”

  政策红线屡遭挑战

  事实上,福利分房,挑战的不仅仅是普通老百姓对于高房价的敏感神经,还有中央和北京地区十多年来的一部部住房改革法规。

  早在1998年7月3日,国务院即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规定不得低价出售公有住房、变相增加住房补贴、用成本价或低于成本价超标出售、购买公有住房牟取暴利,否则,将移交监察部门从严处理。

  这意味着,包括政府机关在内的住房都被纳入住房商品化、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制度体系中,住房实物分配制度已经寿终正寝。

  一年以后,1999年9月6日,北京市紧跟着出台类似规定———《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北京市地方所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1998年年底起,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货币分配。”同时要求“严肃查处违反房改统一政策,突击分房,低价、超面积标准出售、购买公有住房,公房非法私租牟取暴利等行为”。

  不过,福利分房这个带有计划经济魅影的特权制度,并未真正退出历史舞台。据了解,2003年后,由于房价再次进入快速上涨通道,福利分房政策开始“死灰复燃”,比起以往有过之而无不及。据了解,当时有些单位通过审批建经济适用房,有些单位集资建房,有些单位通过各种方式享受两限房,还有些单位按成本价将原有的公房出售或者按照经济适用房价格出售公房,“一些部委和地方打着保障性住房的名义,以各种形式为公务员建实物型住房。”

  2003年,针对“死灰复燃”的福利分房现象,国务院又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予以出击,再次强调禁止单位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实物分房。2006年,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在《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中指出:“近年来,一些地区出现部分单位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住房实物福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等问题。”《通知》为此要求“严禁党政机关利用职权或其影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

  “事实上,除了保障房面对的低收入群体之外,包括公务员在内的所有人都被赶进了市场经济的大潮。每个人、每类群体都是平等的,福利房分配早已不应该是一个争议中的问题。”马光远说,“清华大学此次低价分房,当然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北京市的规定,但其行为并非孤立的个案,这让人开始反思住房制度改革成果,如今回头来看,福利分房还在,1998年的住房制度改革成效在哪里”

  “我国为什么要进行住房制度改革就是为了走真正的市场化。但是,这个市场化走着走着就走得‘四不像’了,实践中,很多人享有特权、很多环节都存在特权。”马光远的话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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