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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建强:房价问题依然没有遇到终结者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28日 01:52  第一财经日报

  回建强

  具有中国特色的针对房地产业的季度性调控如期而至。

  1月2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再次出台了针对房地产的八项调控措施。这次调控措施出台的目的是“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继续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可见,本次调控是2010年历次调控的延续,是力度的加强,是深度的拓展。从具体政策措施行文看,本次调控依然从行政措施、金融信贷、财政税收、土地供应等多角度、全方位地调控。调控政策条文相当给力,相对于2011年版的“国八条”,此前的“国八条”都是浮云了。

  从政策变化看,本次调控首次将控制房价纳入了地方政府的职责范围,换句话说是地方政府要在控制房价问题上向中央政府负责,地方官员的乌纱帽的稳固程度与房价的涨幅挂钩。其他政策措施则是执行力度的明显加强。如信贷政策进一步收紧,限购措施全面铺开,税收的力度进一步提高,可以说是一个全面紧缩的政策条文。

  要求地方政府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这种提法本身没有问题,因为这是政策目标,放任地方政府卖地皮、搞泡沫经济才是不负责任。但关键是如何实现这个目标,采用什么样的政策措施。

  让地方政府提出明确的价格控制目标,很难落实到位,也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为什么?原因朴素而简单,房地产价格是受市场供求决定的,而不是政府决定的,除非我国退回到全面的计划经济体制内。在目前的情况下,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只能向前,不能后退。

  政策要求地方政府在今年一季度内提交本地区的房地产价格控制目标,并向社会公布。这只是一个大的政策要求,涉及到具体政策制定,还有很多不确定性。比如,到底房价是涨还是跌,涨多少合适,跌多少合适?地方政府如何测算房价控制目标?每个地方的区情不同,资源情况不同,住房需求不同,如何用房价的涨幅来衡量各地方政府的行政业绩?

  在财税体制没有进行根本改变之前,特别是没有解决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模式之前,让地方政府控制房价无疑是与虎谋皮。当前的形势下,地方政府面临的形势相当尴尬,一方面要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另一方面又要限制房价上涨,土地出让要“限房价,竞地价”,地方政府将面临较为严重的财政缺口。这一缺口暂时还不能通过房产税等路径解决,只能是继续依赖地方融资平台,地方债务问题将更加凸显。

  季度性调控的继续也意味着2011年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平静,政策与市场的博弈会持续下去,但房价问题依然没有遇到“终结者”。(作者系北京中房研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研究中心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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