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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保障房 房产税探路深层次税改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28日 01:40  第一财经日报

  孟斯硕

  “输血”保障房,房产税正当其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27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已经明确表示,房产税为地方税,试点征收的收入属地方财政收入。为充分体现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目标,改革试点征收的收入将用于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等,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等民生问题。

  房产税在充实地方政府“钱袋子”的同时,能否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杰建议,应借房产税改革之机,推进地方财税制度的改革,建立公开透明的决策和监督机制,保证税收所得用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在征收初期,房产税收入应优先用于地方保障房建设。

  “虽然国家已经下大力气提高保障性住房的比例,但是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供给仍然不足,明确房产税收入投向保障性住房,将使得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资金来源有更多的保证。”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

  事实上,近几年来,公共财政对基本保障性住房提供不足,使得保障性住房产品供应十分短缺。

  据山东大学硕士生导师许生统计,从2009年全国财政支出决算情况看,保障性住房支出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例严重不足,仅为0.95%;地方政府保障性住房支出比例仅为0.29%。

  许生向记者介绍,据其统计,在去年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万亿的土地出让金支出中,用于廉租住房的支出仅占土地出让金支出的1.5%。

  “上世纪90年代住房制度改革将城镇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全面推向市场,在基本住房保障制度严重缺位的情况下,制造了对住房产品巨大的被动需求。但是公共支出政策并没有对住房制度改革给予有效衔接,导致保障性住房产品供应短缺,中等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住房普遍困难,社会整体福利水平大为降低。”许生告诉记者。

  他认为,在保障性住房方面,国家应明确发展目标,落实投资计划,增强刚性约束;扩大保障范围,逐步将中等收入群体纳入保障范围,改善人们的消费预期。

  此外,三部委还就此前社会上针对房产税方案争论较多的法律依据问题做出解释。三部委指出,《房产税暂行条例》是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授权决定,由国务院制定的。房产税制度也需要根据情况的变化进一步改革完善。

  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具体征收办法由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从实际出发制定。这为部分城市进行房产税改革试点提供了依据,有利于这项改革稳步进行,并为逐步在全国推开这项改革,进一步完善房产税制度积累经验。

  为了进一步理顺房产税出台的规范性,今年1月17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将房产税征收管理依据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而后者将赋予国务院更多的权限。

  深层次税制改革渐行渐近,这也是房产税试点的一大意义。

  专家认为,当初税制改革没有突出强调地方税,房产税改革有利于为地方政府确立主体税源,并有助于地方政府摆脱对卖地收入的过分依赖。“从税制完善的角度讲,房产税改革只是对原有条款进行修正,没有相对复杂的立法过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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