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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阶梯电价再细化 电网成最大赢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2日 06:45  21世纪经济报道

  王秀强 北京报道

  电价改革调整终有新动作。

  10月9日, 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下称“《征求意见稿》”)。此举意味着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将终结,取而代之的是“阶梯式累进计价法”——用户消费的电量分段定价,用电价格随用电量增加逐级递增。

  《征求意见稿》将居民用电量分为三档:满足基本用电、正常合理用电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电价实行分档累进递增。这是近年来,国内电价的第三次调整。

  此前,2008年8月20日,全国火电机组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2009年11月20日起,全国非居民用户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上调2.8分钱。

  与2009年相似,此次调整为终端销售电价调整,电网企业成为大赢家,电力企业在此次改革中获利有限。

  阶梯电价仍需细化

  阶梯电价对于我国来说是一个尝试。国家电网能源研究院副总经济师白建华告诉说:“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关键是各档电量的确定,其中第一档电量如何确定是核心问题。”

  白建华说:“实行阶梯电价原则是满足基本需求,限制过多的需求。如果第一档电量过高则不能起到节约用电的效果,过低则有变相涨价之嫌,阶梯电价必须细化。”

  《征求意见稿》提供两个选择方案。第一个方案:第一档电价将覆盖全国70%的居民家庭用电量,该档电价月均用电量110度,该档内电价不变动;第二档将覆盖90%的居民家庭用电,全国月均用电量为110度至210度,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度5分钱;第三档为用电量210度以上,每度电价上调不低于0.2元。

  第二个方案:第一档电价将考虑覆盖80%的居民用电,月均用电量140度以内电价每度提高1分钱;第二档将覆盖95%居民用户,月均用电量为140度至270度,每度电价提高不低于5分钱;第三档为用电量270度以上,每度电价提高不低于0.2元。

  对比上述价格方案,可以发现三档阶梯电价在操作上固然简单,但是从110到210、从140到270,这一电量跨度显然较大。有专家指出,“三档电价的划分方法较为简单。如果不能做更为细致的划分,阶梯电价的执行效果将打折扣,低收入家庭也不能享受低电价福利。”

  有专家建议根据不同地方经济发展程度、居民收入和用电水平等情况,确定具体实施方案,不宜“一刀切”。

  “阶梯电价无法引导用电需求的昼夜平衡,也无法调节电量的峰谷。阶梯电价的电量控制和分时电价的电价调节相结合才能完善电力的需求侧管理。”白建华建议。

  而在《征求意见稿》中,只是称:“鼓励居民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各地在推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基础上,可同时制定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办法。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由居民自行选择。”

  从上述措辞中可以理解,国家发改委并没有将分时电价列为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措施之列。

  不过,在实际运行中,电网企业在上网侧对江苏、安徽、河南、湖南、广西等五省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上网电价。

  电监会发布的《2009年度电价执行及电费结算监管报告》显示,2009年河南省上网侧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电量为865亿千瓦时,占全省统调上网电量的55%,上网电价比目录电价平均每千瓦时降低5厘钱,发电企业减少售电收入约4亿元。

  电网受益

  发改委出台居民用电调价方案对电网企业无疑是最大利好,而一直为调整上网电价四处奔走的发电企业却难以在此次改革中获利。

  公开数据显示,国家电网2009年销售电量2.2748万亿千瓦时,如果每千瓦时多收1分钱,1年可增收227.48亿元。

  再以某省电力公司为例,该公司共有1230万户直供直管用户,分布在省内55个县市。初步估算,执行阶梯电费后,该省用户一般每月增加电费支出2元。该省电力公司有望每月增收2460万元。

  由此看来,电网企业将成为此次阶梯电价调整的最大赢家。

  按照国家发改委安排,执行居民用电阶梯式电价后,电网企业收入将有所增加,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弥补节能减排等环境成本增支因素,包括脱硫成本增加等;二是用于居民用户电表改造支出;三是弥补由于燃料成本上涨增加的电网企业购电成本。

  而电网企业在此次行业改革中受益,但是电力行业仍不能完全走出计划经济模式。我国电力行业改革始自2002年,至今已有八年时间,除厂网分离外,电力行业上网电价受政府管控,售电端不能自主选择。

  “从长远来看,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应该交给市场,而非政府直接参与价格制定。未来的电价将随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动态调整,按月或者按季度变动。但是前提是固定成本必须公开透明,变动成本可以监督管控。”国家电监会官员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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