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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修订的不只是居民收入数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7日 02:14  第一财经日报

  徐以升

  王小鲁先生有关灰色收入的报告正在引起越来越多的讨论。以笔者接触到的声音来看,一般的认识有两种:一是国家统计局居民收入数据低估了,王小鲁报告数据高估了;二是国家统计局居民收入数据低估了,王小鲁报告数据依然低估了。

  这两种认识的共识,是业界基本认同国家统计局居民收入数据的低估,关键在于低估的规模。而问题在于,应该怎样去改良官方居民收入数据呢?

  有很多东西的发展,并没有跟上中国经济和社会前进的脚步,比如已经在改革的户籍政策。而像中国经济的数据计量体系,则比较隐性化。扭曲的经济数据的过分积累,已经在严重影响决策层和市场对中国经济结构性问题的把握。笔者就这个问题与多位人士做过交流,至少在以下几个中国经济的大数据结构层面,有非常多的共识:

  第一,中国GDP数据仍有被大幅低估的可能。

  自2004年以来,国家统计局已经两次大幅上修中国GDP数据。其中2008年GDP被大幅上修1.34万亿元(其中第三产业调增1.09万亿元),2004年GDP大幅上修2.3万亿元(其中第三产业调增2.13万亿元)。

  在这两次调整之后,对照修订前2004年的GDP数据,中国经济规模被放大了25%。

  但在GDP规模问题上,实际上依然有几个重大统计问题没有厘清。

  在第二产业上,这表现在“规模以下企业的统计数据”问题。规模以下企业容纳了总工业人数就业规模的40%,但日常统计体系里并没有这个口径的数据。这会导致对投资、工业增加值的统计遗漏。

  在第三产业上,从两次经济普查之后对GDP数据的两次大规模修订看,就能发现目前统计体系对服务业的统计有着严重问题,只能借助普查进行大规模修订。在目前的统计体系里,服务业连规模以上企业的整体性统计都没有。也就是说,在下一次普查之前,目前的服务业数据很有可能依然是低估的。

  第二,中国消费数据被大幅低估。

  在官方统计里,消费数据被大幅低估体现在以下几处:一是中国住房消费占居民消费比例不足4%,这个比例明显不符合绝大多数人的情况,其原因是自有住房虚拟租金计算等统计标准问题;二是中国服务业消费被大幅漏统;三是目前统计是对限额以上的批发零售和餐饮企业的全面调查,但限额以下的采取抽样调查推算,而实际上,限额以上消费数据估计只占零售总额的1/3;四是在消费区域统计上,缺乏对“县以下”区域的消费规模统计。

  以消费规模计,目前官方数据显示的中国消费规模占美国消费规模的15%左右。但根据摩根士丹利王庆等人的测算,以啤酒、牛奶、发电量、汽车的销售量(而不是销售额),以及中国金融业、通信业等大公司累加营业收入比较,中国消费规模实际上占到美国消费规模的35%~40%。

  目前中国消费占GDP的比例为38%左右,一个简单的推测是,这个数据很可能低估了10个百分点。

  第三,中国居民收入被大幅低估。

  王小鲁有关居民收入的报告只是揭开了这个问题的盖子。这份报告的抽样调研可能有不严谨之处,但定性判断上并无疑问。

  2008年官方城乡居民储蓄总额3.55万亿元(可支配收入与消费的差额),但这一年光金融机构居民存款就增加了4.54万亿元,还不包括股市债市等金融市场吸纳的近3万亿元,以及近2万亿元的居民住房或建房支出。

  以上这些中国经济大数据问题的背后,有什么政策含义或指导意义呢?

  首先,中国经济结构并没有目前数据显示的那么差。比如,经过2005年和2009年两次修订GDP规模,以2008年计算第三产业占GDP的比例达到41.8%,要知道,2004年未修订时这一比例为31.9%,大幅提高了约10个百分点。

  过去我们很多的结论性判断,比如投资过高、消费过低、投资消费失衡、消费储蓄失衡等判断,可能都需要重新厘定,在这些判断上得出的很多政策论断,比如要大力刺激消费等,或许也要重新考量。

  和更多读者和百姓相关的,则是比如“房价收入比”这样的数据,有更高的居民收入支撑之后,不断增长的房价就能得到更好的解释。如果你过去认为,以很高的房价收入比来衡量的中国地产价格是一个大的泡沫,那么你可能受害于错误的统计数字了。

  黄仁宇曾经将明朝之后的中国近代史归咎于落后的“数目化管理”,从中国经济目前的大数据结构来看,仍需努力。(作者系本报评论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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