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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网站连发两文质疑

  针对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今年7月提出,有大量城镇居民“隐性收入”被统计遗漏的问题,国家统计局网站前日和昨日连发署名文章,就居民收入统计与调查方面的问题做出回应。

  根据王小鲁今年7月完成的《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研究报告,2008年全国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总额为23.2万亿元,比国家统计局“资金流量表”中的住户可支配收入计算高出5.4万亿元。而这个数字,就是作者对一直披着神秘面纱的“灰色收入”规模的大致估计。

  统计局网站发文:

  方法待商榷,有积极意义

  昨日,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施发启博士在署名文章《也评王小鲁博士〈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中称,王小鲁的测算结果在调查样本、计算方法等方面存在不少值得商榷之处,推算结果明显偏高。

  施发启在文章中认为,该项调查共包括家庭样本4909个,约为国家统计局的城镇住户调查样本量的7.6%,样本量明显偏小,以此为基础的计算结果都是不可靠的。

  此外,施发启认为该研究数据引用不合理。文中称在推算全国居民可支配收入时,该研究报告采用了城乡年末人口,而统计部门一般是用年平均人口。按照该报告的计算方法,如果按城乡年平均人口推算,2008年全国居民可支配收入会比按城乡年末人口计算结果低0.6万亿元。

  此前一天,国家统计局城市司住户处处长王有捐在署名文章《也谈城镇居民收入的统计与调查方法》中表示,该项调查方法是让调查者找自己的亲戚、朋友或者邻居来做调查,再通过这些人又找他们的亲戚、朋友或者邻居进行调查,从而取得居民收入和一系列消费结构方面的数据。这种在社会学中被称之为“滚雪球法”的调查方法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大。

  王有捐还指出,该研究中所采用重要的分析方法“恩格尔系数法”在当今的中国似不足以作为推断居民收入的主要依据。

  施发启和王有捐也都在文章中肯定了王小鲁开展“隐形收入”研究的积极意义。国家统计局网站则特别声明:“凡个人署名文章,均不代表国家统计局观点。”

  王小鲁回应:

  欢迎质疑,有话要说

  而在王有捐的署名文章发表后,王小鲁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欢迎对统计调查方法的质疑和探讨。但他同时表示,自己对于王有捐的质疑“有话要说”。

  王有捐认为,恩格尔系数法不足以用来推断居民收入水平,因为不同地区居民的消费习惯存在差异。而王小鲁则表示,他在做数据分析时已经充分考虑到各种可能影响恩格尔系数的因素,包括王有捐提到的地区差异,这些因素已经通过技术分析手段剔除了“他看来没有认真读我的报告原文。”王小鲁称。

  王有捐以房价为例,质疑王小鲁通过外部数据验证隐性收入的严谨性。他认为,房价收入比在中国的合理界限为3倍的提法有待进一步探讨。

  但详细阅读王小鲁报告可以发现,王小鲁强调的是,按国家统计局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计算,我国城镇居民的房价收入比一直在10倍左右,住房市场却持续火爆,这始终是研究者面对的一个不解之谜。

  2008年,商品住宅销售2.1万亿元,2009年猛增到3.8万亿元。报告提出,如果按统计收入算,扣除贷款,这也远远超过了城镇10%最高收入户的全部收入总额。这是一个无法用统计数据解释的现象。

  “唯一能够作出解释的是,部分高收入家庭的统计收入远远低于实际收入,大量的灰色收入没有被官方统计获得,这是我得出的结论。此外我在报告中指出,根据国外的经验,可承受的房价与居民家庭收入之比通常是3~5倍,但并没有说过‘房价收入比在中国的合理界限为3倍’。”王小鲁说。综合新华社、第一财经日报

  名词解释:灰色收入

  目前,学界对“灰色收入”的定义也不统一。有的专家定义为来路不明、没有记录在案、没有纳税、游离在申报之外的个人隐秘收入。也有学者认为收入“非白即黑”,其本质是公权与私利交易产生的“黑色收入”。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常修泽认为,“灰色收入”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正灰色”的,即违章不犯法的收入;二是名为“灰”实为“黑”的收入,如商业回扣、年节收礼、小金库私分、庆典礼品等,属变相受贿;三是“浅灰色”收入,这一部分本来应该归到“白色收入”里,虽然渠道正当,但缺乏税务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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